保障性住房建设

【概  况】  2013年,盐城市区和7个县(市)全部提前超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62万套。其中,市区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400套,基本建成5950套。全年全市新增保障家庭3.57万户,其中市区新增8823户。4月,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加快市区住房保障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3〕149号)。5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着力改善民生的意见》(盐政规发〔2013〕4号)。年内,全市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3.7亿元,其中市区6784万元。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被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表彰为2013年度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表彰为2012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奖,被市政府表彰为市直部门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市住房保障中心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表彰为2012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市区街道社区服务网络示范项目获省厅补助317万元。
【公共租赁(廉租)住房】  年内,市区廉租住房准入条件中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142元,调整为每月1240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83万元、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新就业人员(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和正式劳动合同)和外来务工人员(有暂住证和正式劳动合同)。市区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增165户,市区新开工和筹集公共租赁(廉租)住房1000套,基本建成1080套。
【经济适用住房】  年内,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中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142元,调整为每月1400元。市区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58套,基本建成1140套。市区有1911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限价商品房】  年内,市区新开工限价商品房1825套,基本建成2242套。全年为市区25个城建重点项目提供3765套房源计划,安置2172户。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  8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牵头各区以及市相关投融资平台,对盐城市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现状情况摸底调查,完成市区棚户区改造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市政府审定上报省住建厅。年内,市区新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房1417套,基本建成1488套(户)。
(蒋  政  孙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