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贷款担保公司

【概  况】  2013年,全市34家担保机构累计为3250户中小企业提供6720笔融资担保,担保总额120亿元,其中财政性担保平台14家。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营实力逐步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在4000万元~3亿元不等。其中,3亿元以上的有1家,2亿元~3亿元的有6家,1亿元~2亿元的有21家,亿元以下的有4家。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和亭湖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获得国家扶持专项资金320万元,亭湖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和盐都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获得“全省担保机构合规经营六十佳”称号。管理逐步规范。在国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8个配套制度下发后,特别是通过2010年11月至2013年10月开展的全面规范整顿,相关融资性担保机构逐步树立审慎经营意识,加强合规性建设,风险管控能力和经营稳健性有所增强。随着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规模的扩大,对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社会效益日益显现。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在2%~3%之间,保持较低的收费。年内,34家担保机构受保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90亿元、利税总额22亿元,职工人数8.5万人,增加就业1.4万人。加大监管力度。市经信委配合省中小企业局开展担保机构清理理顿工作,召开全市性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出台《盐城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双十”行为规范》;确定每月10日为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日,实施市、县联动监管,市监管部门与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市(县、区)监管部门与各融资性担保机构分别签订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责任书;定期不定期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月检查、季抽查”的监管工作制度;举办融资性担保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班,实行高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融资性担保机构法律意识,进行业务行为底线法律教育,要求担保机构守法经营,决不出现非法融资和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融资性担保机构】  年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在2%~3%之间,其中民营担保费率2.5%~3%,财政担保费率1.2%,国家规定保费可以达到3%,实际保费平均比国家现定低出1个百分点。全年全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平均利润率仅为2%,民营担保亏损面80%以上。全年担保代偿大幅上升,融资性担保机构代偿面达70%以上,代偿额超亿元,是前三年代偿的总和。年内,通过增资扩股和兼并重组的方式,大市区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的担保集团,县(市)分别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的担保平台,在保业务由98亿元提升至200亿元,放大倍数由不足3倍扩大至7倍,减少企业融资成本亿元以上。整合大市区范围内市中小担保、亭湖中小担保、盐都中小担保、开发区东方担保4家政策性担保机构,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的政策性担保集团。至年底,4家注册资本合计8亿元,市财政再增资2亿元。4家机构在保业务46亿元,放大倍数6倍,合作银行15家,平均担保费率1.8%。10亿元的担保集团建成后,在保业务可增至80亿元,放大倍数8倍,合作银行扩展到25家。担保集团的运作可以招聘专业团队进行市场化运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可增加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保费由1.8%下降至1.2%,年为中小企业减少融资成本近5000万元。各县(市)通过兼并重组民营担保公司和财政增资扩股,建立政策性注册资本3个亿的担保平台,财政每年增加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保费下降至1.5%以下,招聘专业团队进行市场化运作。7个县(市)担保平台建立后,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20亿元,平均放大6倍,为中小企业减少融资成本6000万元以上。
【银企合作】  年内,市经信委推动银企合作,明确风险分担。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双赢原则,对担保贷款风险按比例分担,将贷款风险由担保公司“一家独挡”变为银保双方分担。同时,银行转变经营理念,与担保机构建立互信合作关系,放宽信贷标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保证金数额,采取“企业授权、银行代理查询”的方法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放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切实改变担保贷款门槛高、手续繁、成本大的现状。规范内部运作,强化风险控制。提升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担保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资信评估和内控制度,严格审核和认真评价客户的财务状况与信用记录,谨慎选择担保客户和项目,明确办贷责任,有效规避担保风险。同时,注重担保人才的培养与使用,不断提升担保风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市场准入、偿付能力、信息披露、市场竞争等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的引导、管理和监督,帮助担保公司强化对担保风险的分析、防范和化解,实现风险由事后查处到事先防范的转变。全面贯彻相关配套制度及《盐城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双十”行为规范》,重点督促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公司治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建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严格防控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
(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