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概  况】  2013年,盐城市编办出台《关于规范和完善省级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意见(试行)》,批复射阳等5个县(市、区)省级开发区的机构编制方案,全市省级开发区的机构编制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恢复市招商局设置,完善全市招商管理体制;成立盐城驻深圳办事处,加强与珠三角、港澳和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合作;成立市黄海经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调整优化盐田综合开发利用体制机制,策应沿海发展需要;加强市国资委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合理界定市国资委、财政局以及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职责权限;加强市城南科教城管委会机构编制力量,打造全市人才集聚高地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根据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需要,成立市卫生监督所城南分所、市疾控中心城南分中心,在城南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增挂“城南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牌子;强化医疗救护力量,增加市急救医疗中心事业编制,专门用于招聘院前急救人才;优化农业科研资源,调整市农科院和新洋农业试验站内设机构;整合市委党校和亭湖、盐都两家区委党校机构编制资源,提升大市区党校编制使用效益;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机构编制工作保障,采用系统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适当增编等方式满足义务教育发展需要。重新制订市公安局“三定”(主要职责规定、内设机构规定和人员编制规定)方案,科学配置其机构职能;在市维稳办信息调研处增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处;为市司法局内设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更名;增加市信访局行政编制;优化市委政法委机构设置,增加该委人员编制;强化市城南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职责;策应中央、省决策部署,设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增加其人员编制。年内,市编办对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开展调研,摸清涉改的农委、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及机构编制底数,为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体制改革做准备。
【盐东镇行政管理体制试点改革】  年内,盐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要求,策应江苏沿海开发和盐城大市区建设,继续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盐城市编办和亭湖区编办按照《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完成盐东镇管理体制调整、机构组建、人员配备等工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年内,市编办出台《盐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规程》和《盐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流程》,对公务员招录、军转安置等工作实行机构编制事项前置管理。梳理核对2011~2013年市编委、市编办确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提高实名制信息库信息的准确性。严把管理关口,开展空余编制(职数)使用指标申请和审核。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年内,盐城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明确公益事业职能定位,科学界定事业单位范围,逐步规范事业单位行为规则,并按照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别,初步完成市直近400家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年内,市编办依法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年完成401家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并对其中120家单位进行网上登记培训,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27件、变更登记168件、注销登记5件。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  年内,盐城探索建立和完善以公益目标为导向、以决策层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为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积累经验。出台《关于支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市妇幼保健院、文峰中学和市政设施管理处3家试点单位成为首届理事会成员名单,制定理事会工作章程,市文峰中学基本完成试点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  年内,市编办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等做法,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任务的通知》,2013年年底前,一律不再批准市直部门(单位)使用空余编制,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拟订《盐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明确规范编外用人条件和审批流程,提出应由在编人员承担的或可实行服务外包的工作一律不允许编外用人;未经编制部门批准使用的编外人员,人社部门不予办理劳动关系鉴证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用工经费。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做好“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抓好机构编制举报案件的查处。完成对市教育局、文广新局、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和建湖县原县委主要负责人的“三责联审”(组织部门、编制部门、审计部门联合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熊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