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

【概  况】  2013年,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57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将其中的1号作为大会议案,其余56件转为建议办理。加上代表提出的124件建议,建议总数为180件。其中,发展规划、综合经济方面的13件,占7.2%;农业、农村、水利方面的23件,占12.8%;工业、交通、能源方面的42件,占23.3%;财政、税收、金融方面的9件,占5%;流通、旅游、服务业方面的13件,占7.2%;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方面的29件,占16.1%;教科文卫体方面的18件,占10%;社会及公共事务方面的21件,占11.7%;行政法制、廉政建设方面的7件,占3.9%;其他方面的5件,占2.8%。其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50件,占27.8%;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12件,占62.2%;因政策和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作出情况说明的18件,占10%。在180件代表建议中,收到代表反馈意见的83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7.2%。
【第1号议案】  年内,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盐都代表团穆芹等12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议案》(第1号),建议根据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公共财政支出,积极研究探索有利于环境生态建设的经济政策。大会主席团决定闭会后交常委会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议案》(第1号)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对1号议案办理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朱克江多次主持专题会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和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两次围绕切实提高高耗能企业准入门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出批示;市长魏国强多次研究部署面上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察看指导城市环境整治、创卫和创园工作,研究会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里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编制《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制定出台《盐城市生态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下发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各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视察汇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1号议案办理工作对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所起的推动作用。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瞄准目标、合力攻坚,不断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推动生态建设主要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探索、加强研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姚长俊  袁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