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

【慈善救助】  2013年,全市组织开展“大爱盐城·情暖人间”大型慈善救助行动启动仪式,筹集慈善资金1600万元,发放资金960万元。市慈善总会全年筹集慈善救助资金5632.6万元,支出救助金3792万元,救助人次17.9万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年内,全市各救助管理机构按照等级评定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推行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救助各类求助对象2751人,其中未成年人114人。
【福利企业】  年内,全市执行国家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合法权益。至年底,全市福利企业总数在120家左右,安置残疾人2452名,所有福利企业均与残疾职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为残疾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制度,并全部实现银行卡发放。
【孤儿保障】  年内,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督促各地建立孤儿保障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待遇落到实处。经7月初提标后,至年底,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响水、滨海、阜宁、建湖、射阳5县为每月720元,大市区为每月790元,大丰每月888元,东台每月910元;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市儿童福利院为每月1280元,东台市社会福利院为每月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