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行政管理

【培育社会组织】  2013年,全市出台《盐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降低登记门槛,简化办事程序,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至年底,全市有社会组织6432个,其中社会团体309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337个,比上年同期增长58.5%;全市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7.8个。年内在市直和东台、大丰两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注册登记的试点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  年内,盐都区民政局通过创建被评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推行婚姻免费登记制度,从7月1日起实行婚姻免费登记制度,所有在盐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员(包括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双方人员),免收婚姻登记费,此项惠民政策每年可为婚姻当事人节省近百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0.61万对,离婚登记1.10万对,登记合格率100%。
【收养登记管理】  年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解决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的实施意见》,严格掌握收养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切实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67例,登记合格率100%。
【殡葬管理】  年内,全市出台《关于开展整治散葬坟墓改善农村环境活动的通知》,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高速公路、主干道、主河道、铁路两侧和城镇建设规划区、居民集中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散葬坟墓实施搬迁,达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保护生态、环境美化”的目标。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创建和谐社区】  2013年,市民政局与亭湖区政府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共创共建,累计投入1320万元用于建设社区综合管理服务站和公共服务中心、文化娱乐活动中心、调解疏导中心、养老托幼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的“1+6”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区服务阵地的最大效用,构建和谐社区。
【基层政权建设】  年内,盐城首次实行村党组织换届、村委会换届、居委会换届“三同步”。各级党委、政府从领导上、组织上重视换届选举工作,保证了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村级监督机构,全面规范推行村情发言人制度。选择主城区亭湖区作为“政社互动”的试点单位,推进“政社互动”工作,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升村民自治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