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盐阜抗日根据地经济工作的实践与特色

时间:2014- 01- 07 浏览次数: [ ]

 

试论盐阜抗日根据地经济工作的实践与特色

 

王海燕

 

自1940年10月盐阜抗日根据地开辟以及华中局、新四军新军部在盐城成立后,盐阜地区很快成为华中抗日斗争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成了大江南北抗日斗争的领导指挥中心,盐阜抗日根据地统战、经济、文化、群众等各项抗日事业均得到迅猛发展。其中,盐阜抗日根据地在战争背景下独立自主、艰难开展的经济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整个华中地区产生重要影响并得到推广。盐阜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工作,是在动荡的战争环境中应运而生的,它担负抗战的特殊使命,经受了日伪经济封锁、掠夺和破坏的严峻考验,其开创与发展对于促进华中地区抗日事业的发展,对于苏北抗日根据地的开辟、坚持、巩固和发展以及夺取抗战最终胜利,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同时,它也为中国共产党人日后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改革发展,提供了值得借鉴和吸取的宝贵经验。因此,回顾总结抗战时期盐阜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对于我们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盐阜抗日根据地经济工作的背景与任务

盐阜地区由于遭受日伪顽的掠夺摧残,生产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活困苦不堪,使得原本贫穷落后的盐阜地区经济更为萧条。在抗日根据地开辟之初,新四军、八路军在发展苏中、苏北抗日斗争,创建苏中、苏北根据地的过程中,沉重地打击了日伪顽匪各方势力,为新生的盐阜抗日根据地相对平稳时期的形成铺平了道路。战争间隙,盐阜区各级党的组织领导广大军民,大力开展根据地的各项民主事业的建设。但随着新四军新军部和中共中央华中局在盐城的先后建立,盐城作为华中抗日政治中心、军事指挥中心的战略地位随之确立,加之地方党政军民机关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因之凸显,发展华中的抗日经济、保障供给,成为必然的要求。刘少奇一踏上盐阜大地,便洞悉了当时十分严峻的经济形势。在1941年5月召开的华中高级干部会议上他强调指出:“人力、物力、财力加上马克思主义就等于胜利”,“假设没有饭吃,没有衣穿,那么军事、政治工作就没有办法做”。 苏北行政委员会成立后,刘少奇曾指出:“政权工作头绪很多,工作要抓住重点。当前的迫切任务是要建立、健全财经工作,这么多部队吃饭,穿衣,政府要保证部队的给养。”在盐城县举行的参议大会上,他提出了建设“新的盐城、新的苏北”的口号,明确提出要建设巩固的根据地,保卫中共华中局、新四军军部及其机关。而巩固的根据地需要经济基础的有力支撑。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盐阜抗日根据地经济工作的开展刻不容缓。

为更好地坚持敌后斗争,服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原则以夺取抗战最终胜利,盐阜区根据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了经济工作的三大任务:保证财政收支平衡,保证军需供给;实行合理负担,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展开对敌经济斗争,巩固根据地经济。围绕三大中心任务,从1940年10月到抗战胜利近5年的时间里,盐阜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工作在探索中开展,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中逐步完善,其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初建时期,从1940年10月根据地初建到1942年1月,也为1941年9月盐阜区行政公署成立前后时期。当时整个盐阜区环境动荡,社会秩序不安,土匪扰乱,财政困难,因此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恢复粮食工作,建立统筹统支的预决算制度,统一财经组织的领导等。第二时期是改造与推进时期,从1942年2月至同年底,这一时期,敌伪固守据点,土匪问题已大部解决,整个局面趋于稳定,敌伪经济压力加大,发行伪币,禁用法币。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清查田亩,改进公粮土地税的征收,实行管理贸易,针锋相对地建立银行,发行流通币等。第三时期是准备敌之“扫荡”与我之反“扫荡”时期。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是,暂时的安定环境被打破,盐阜地区再次被卷入严峻的战争环境,根据地实行一元化领导。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实行财经部门的精简及一元化,改变拨粮制度,随时供给部队需要,巩固抗币信用。第四时期是敌“扫荡”后的恢复时期,从1943年以后,军事上由退守转为进攻,游击区扩大。此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巩固和改革经济制度,试行新供给制度和新的征粮办法,财粮货合并,建立财经局。

二、根据地经济工作的探索、实践及特色

为粉碎日伪的经济封锁,解决财政供给困难,巩固抗日民主政权,根据党中央“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经济工作总方针,华中局、新四军军部领导各地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盐阜区各级党组织克服困难,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经济工作,逐步扭转了根据地经济困难的局面,保证了军政人员的给养,改善了广大贫苦群众的生活。

1、推行新经济制度,创建财经机构,倡经济改革之先

为了克服严重的经济困难,盐阜区各级党组织采取了一些经济改革措施,一是清查田亩。1941年的清查结果是不仅增加田亩200余万亩,大大增加了公粮,减轻了人民负担,并为改革田赋增收制奠定了基础。二是向群众和地方土绅募捐公粮,1941年夏共征粮1500万斤,勉力维持了全区35000余军政人员的的生活亟需。三是废除苛捐杂税,建立完整的税收新制度,以正当田赋为抗日政府的主要收入,同时也扩大了抗日政府的财源。四是建立财政经济一般制度,从建政初期的军部财经机构到 1943年实行一元化领导的行署财经处,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盐阜区各机关部队收支及预算暂行办法”,“统筹统支制度”、“预决算制度”、“金融制度”、“供给制度”、“供给制度”、“粮草管理制度”、“税收制度”,“货物管理制度”及“金库制度”等规章制度等,从而克服了经济混乱现象,限制了贪污浪费。同时定期公开一些财经运转情况,如《前盐阜银行结账报告》、《1943年度盐阜区财物收支报告》等。从全区1941至1943年财政收支情况看,三年合计收入5184.5万元,总支出5432.7万元,收支相抵仅赤字247.8万元,财政状况基本上做到了平衡,这在当时极其艰难的经济环境中是很难做到的。根据地经济工作的加强,客观上为根据地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经济人才。他们在敌人制造的种种恐吓、绑架、暗杀等险恶环境中经受了锤炼,日后大多成长为新中国经济战线的中坚力量。到1945年抗战胜利时,盐阜区已拥有一支1千多人的财经队伍。

为了抵制敌伪的金融侵略,排斥伪币,保护物资,稳定金融秩序陈毅代军长和刘少奇政委作出指示“要很快把银行建立起来”,新四军财经部部长朱毅和副部长李人俊迅速积极筹备。 1941年4月“江淮银行”成立,这是华中根据地成立最早的一所银行,归属军部财经部领导。朱毅兼任行长,李人俊、骆耕漠兼任副行长。银行正式挂牌对外营业后,很快拨款6万元对盐城农民、工人发放生产借贷资金。“江淮银行”筹备发行流通券,废除了日、伪发行的各类军用券、储备票等票卷,在东台新丰镇东的鼎丰公司建立江淮印钞厂对外称“光华公司”,但不久就面临日伪军的“扫荡”。 i942年,新四军三师和盐阜行署决定,利用原江淮银行的工作人员,筹资50万元,单独建立“盐阜银行”,同时发行“盐阜币”,展开坚决的货币斗争。由于盐阜区拥有丰富的海盐资源和战略物资棉花,加之有南北物资集散地一一益林镇的税收作为发行后盾,“盐阜币” 根据财力限制发行后,币值较稳定,享有较高的信誉,老百姓称之为“抗币”。

田赋和商业税是苏北抗日根据地的主要收入。为打破日伪对苏中、苏北根据地的经济掠夺,并逐步建立税收制度,朱毅组织制订了税法,以照顾各阶层利益为税收原则,既合理负担,又不伤民,利于发展生产,调动了根据地各抗日阶层的积极性。在日伪频繁的“扫荡”、“清剿”中,财税战士千方百计增加税款收入,努力扩大抗日政府的财源。

2、兴水利筑海堤,巩固民生经济,体现抗日政府执政能力

为发展农业生产,减少早涝灾害损失,政府拨款并发动社会各界筹款,开河筑堤,兴修水利。盐城、阜宁东部沿海地区人民历年遭受海啸、海潮侵袭之害。1941年春,阜宁县政府以盐税作抵押,发行修堤公债,以工代赈。县长宋乃德亲率10万民工筑堤,历经数月,挖土200万方,至7月5日,终于筑成一条北起淮河、南至射阳河口全长90多华里的海堤,使沿海人民免受海啸、海潮之苦,当地人民誉之为“宋公堤”’。修堤期间,黄克诚、田守尧亲率部队,协同阜宁人民一起施工,与阴雨、海潮、时疫斗争,鼓舞了修堤民工。阜宁县三区区长陈振东为筑堤操劳不息,不幸惨遭顽匪杀害。全区从1943年冬至1944年春,半年多时间挖土近700万方,新开或疏浚了永丰河、潭洋河、渔滨河等8条河流,引淡洗盐,使盐碱地得到了改造,沿河两岸受益面积达1.5万余亩,每年约可增产粮食500万斤。这一重大举措,凝聚了民心,提高了抗日民主政府的威望和号召力,但它更现实的作用是保护了农田,保障了根据地的粮食供给,同时为有力钳制驻扎在城市、最缺乏粮食的敌人,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根据地始终非常重视征粮和粮食管理,视粮食斗争为对敌经济斗争的有力武器。为此,根据地实行粮食控制,禁止粮食出口,同时以多余部分向敌占区换取我们所必需的重要物资,以利于坚持抗战和根据地建设。

3、培植民力,大兴生产和节约运动,密切军民关系

1941年9月,盐阜行政公署成立后,开展了轰轰烈烈军民大生产运动,成立生产建设局,领导生产运动。盐阜行署生产建设局由财经处长骆耕漠兼任局长,具体实施大生产运动的计划。各县亦成立生产建设科和合作社,区设生产合作指导员,组织推进生产和合作事业,指导群众兴办生产、消费、运销等各类合作社。为支持群众发展生产,解决生产资金困难,行署通过各县政府生产建设科和生产推进社及盐阜银行,在三年多时间内发放各种贷款近2.3亿元,保证各项生产的正常进行。制订了各种奖励生产、垦荒和棉织的条例,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1942年9月,行署先后颁发了《盐阜区垦荒条例》,《盐阜区纺织奖励办法》、《盐阜区合作社暂行条例》,规定不论公荒与私荒,生荒与熟荒,一律放垦,开垦公荒自领垦之日起,五年内免除赋税,五年后视土地质量确定赋税额,开垦生荒三年内承垦人不纳租税;对兴办纺织厂的免缴营业税、产销统税、原料进口税,政群府帮助运销滞销的纱或布,对办厂成绩显著者,政府还对其实行低利贷款、奖励百元至千元现金。特别是1943年颁发《盐阜区生产奖励办法》的同时,拨10万元贷款作为生产奖励基金,对农业、工业生产成绩显著者,授予乡,区、县农业或工业劳动英雄的称号,并给予300至800元的物质奖励;鼓励开展生产竞赛,对创最高生产水平者,经所属政府或机关评定后,授予同级劳动英雄,享受物质奖励;重奖对坚持原地同敌人进行斗争,避免灾荒损失的或有重大发明创造的人员。使得群众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掀起了大规模的生产运动,涌现了一大批劳动英雄,其中,孙福成,刘俊耀和王福祥三人被评为盐阜区劳动英雄。通过换工互助,培养了大批生产骨干和积极分子,通过深入开展换工,缩短了田间耕作与管理的时间,尽可能避免了因天气突然变化而遭受的各种灾害。至1944年2月,全区已有各种形式的换工组、互助组9140个,至年底,组织起来的农户已占全区总农户的20%,互助组生产的农产品产量约占总产的20%至25%,充分体现了换工互助的优越性。大生产运动,充分显示了根据地经济工作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特色,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工作性以及主人翁意识,从而为推动根据地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取得军事斗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开展群众性生产运动的同时,根据地还在广大军政工作人员中大兴生产节约运动,倡导艰苦奋斗,与根据地人民同甘共苦。军政人员在生活上实行低标准的供给制,坚持最低的生活水平,除部队保证吃饭穿衣外,地方干部主要解决吃饭问题,另外每月发给折合抗币2元的实物作津贴。新四军三师兼苏北军区政治部于1943年初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训令,部队各级机关和基层连队种菜、种麻、种黄烟,各团或总队办磨坊、豆腐坊、粉坊,不常流动的单位饲喂猪羊,以改善部队伙食。各旅办合作社、油坊、碾米坊等。至年底,全师已创各种收入近500万元,取得比原计划 60万元增长近8倍的辉煌成绩。部队还将自给以外的蔬菜送给附近群众。全师指战员自己动手割马草,最多的单位能维持4至5个月的马草,用草灰代肥皂,办公用品如纸张、信封翻过来继续使用,自己动手制作鞋袜等,仅这几项,全师一年就节约开支20余万元。通过大生产和节约运动的开展,既实现了开源节流,又切实改善了根据地军民的生产生活,解放和提高了生产力,也增强了部队的战斗力,更主要的是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密切了军民关系,形成了一种克敌制胜的巨大潜能和软实力。

4、兴百业促贸易,在对敌经济斗争中壮大自身实力

由于日伪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又大量掠夺根据地的农副产品,使根据地日用品、工业品奇缺,一度严重影响了根据地的正常生活。为此,盐阜抗日根据地除了稳定农业生产,努力实现粮食自给自足外,还通过发展纺织业、小工业、盐业、公营商业,开展物资贸易以及利用私商提供物资需要等等综合手段,在加强对敌经济斗争的同时,发展壮大自身经济实力,争取经济上的独立与主动权。针对布价日益上涨的形势,盐阜行署鼓励工商业者私人开办小型纺织厂,组织群众成立纺织合作社,扶助农民从事手工纺织。政府采取低贷、免税等优惠政策进行鼓励,举办各种传习所和训练班,传授纺织技术,利用当地出产的棉花纺纱织布。行署还在阜宁成立了纺织生产合作社,在益林成立消费合作社,帮助群众解决棉纱销售问题。 到1945年春,全区已有纺纱车6万辆、织布机2万架。在射阳、盐东、阜东等县,形成了家家纺纱、村村织布的热潮,基本解决了全区军需民用的棉布问题。

针对日伪妄图扼杀根据地民族工业的阴谋,行署和各县政府决定利用当地资源,以低税、贷款等方式扶持原有的作坊,办起公营纺织、造纸、卷烟、肥皂、榨油、磨粉等小型加工厂。1943年,新四军三师师部和驻盐阜区的八旅先后创办了华新、新丰、协东等油坊。三师在益林创办了东海烟厂,办起了民生肥皂厂。1944年,盐城育才中学的师生利用土产原料生产了大量药用精盐、墨汁、油墨和石碱等日用品,基本上满足了根据地军民的需要。

为组织食盐的生产和运销,使广大灶民生活得到改善,盐阜行署一方面,发放盐业贷款,盐场贷款,组织灶民集资投股,建立盐民合作社,直接向盐垦公司押滩。到1943年全区已建立8个盐民合作社。另一方面,改割草烧盐为筑圩子晒盐,提高产盐量。另外,政府还发放运销贷款,帮助灶民直接向外地运销食盐,购回粮食,大大减轻了灶民的负担。阜东县华成区原有灶民2300多人,到 1945年增加到11000人,年产食盐3万多担,增产3倍多。盐业的发展使全区每年可外销食盐107担,约增加盐税收入3000多万元法币。

 1942年春,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开展进出境贸易,行署建立了贸易局。控制根据地的对外贸易,收缴进出口关税,以限制资敌物资的外流。新四军财经部下设的税务局,调节和控制税率。为了统一贸易体制,后将税务局与贸易局合并,成立货管局。1944年苏北财委成立各级工商管理局。行署还颁布《盐阜区粮食运销办法》、《盐阜区工商局进出口贸易管理办法》、《盐阜区土商局进出口货物税征收章程》等法规,加强了贸易管理。严格管理进出口物资,严格控制粮食运销,控制食盐、豆饼、棉花、猪鬃等 13种大宗土特产品出口。对偷税或不按规定进口与出口等值货物的行为,除没收全部货物外,均以资敌罪惩处之。同时兴办公营商业,积极开展物资贸易,适当利用私商为根据地提供急需物资,如西药、五金、石油、纸张、木材等根据地紧缺物资,以确保根据地需要。在敌后不见硝烟的经济战场上,盐阜抗日民主政府凭借智慧与谋略,卓有成效地开展对敌经济斗争,为壮大自身储备了物质基础,并创造性地建立了一系列战时经济制度和法规,为根据地经济的巩固、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作出了积极的尝试。

5、培育廉政土壤,净化经济建设环境,以政风清明独树一帜

盐阜抗日民主根据地之所以能够得以巩固,新四军部队之所以能在盐阜地区求得生存、立稳脚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军队与根据地廉政建设的加强。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防患于未然,净化经济建设环境。这从宏观的施政纲领到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具体制度、条令、法律法规的建立,足以显示根据地廉政建设的力度,如1942年7月颁布的《盐阜区各级行政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和1942年11月颁布的《盐阜区司法工作人员服务纪律条例》等,都明确要求行政公务人员尤其是从事司法和经济工作的人员要守法奉公、廉洁清明,不得贪污收贿、鱼肉人民,不得籍公营私、侵吞公款等。另一方面,对于以身试法的行为及对象,坚决严惩,决不姑息手软。1942年,刘少奇曾指出:“为了整个革命的利益,我们不应该姑息哪些官僚主义者及贪污浪费者。”《盐阜区各县惩治公务人员贪污暂行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在根据地颇有影响,它及其他一些相关法规中规定,公务人员以职位权势侵吞公款、收受贿赂、营私舞弊及在社会公益事务办理中的贪污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如对于公务员利用建筑军用工事或购置办公用品从中舞弊、侵占窃取盗卖共有财物、收受贿赂、勒索勒征强募财物;意在图利扰乱金融或违背法令收募捐款,征用土地及民众财物从中舞弊等行为者,均以贪污论罪。贪污额超出500元以上者处死刑。大丰垦北区委书记、抗日英雄马坚就因私卖公盐被执行了枪决。这些措施实可谓强硬严厉,但表明了新四军与盐阜抗日民主政府惩治腐败、严肃政纪、巩固政权的坚定决心,事实上,这一系列强有力的法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丰富并健全了根据地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有力地遏制了一些腐败现象的萌芽,保障了经济建设的有序开展,同时体现了“一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重”的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特色和本质,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军政关系,在整个华中抗日根据地都产生了广泛影响。

正是因为盐阜抗日根据地军民坚持自主创新、自给自足的财政经济政策,创造性并卓有成效地开展经济工作,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根据地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巩固整个华中抗日民主根据地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和物质基础,为华中抗战乃至全国抗战的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日后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改革也具有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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