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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召开全县镇村志编纂工作会议

来源: 盐城史志网 时间:2021- 04- 19 浏览次数: [ ]

4月8日下午,阜宁县召开全县镇村志编纂工作会议。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王海燕、方志处处长赵丽,副县长吴正年,县志办主任钱斌,沟墩镇镇长戴炳硕、党政办主任,其他镇区(街道、社区)分管负责人、党政办主任,有编纂村志任务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县政府办、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县志办全体工作人员约9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陈加永主持。

吴正年指出,镇村志编纂是地方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市政府下达的明确任务,是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镇村志编纂出版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规开展,任何个人和单位不能随意出版地方志书。吴正年强调,我县镇村志工作要加强质量管控、彰显乡土特色、在求真上下功夫,县志办从严审核把关,各修志单位要积极比学赶超;各镇区(街道、社区)要将镇村志编纂出版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村(居)志经费由所在镇区(街道、社区)承担,不得在村(居)列支,不得加重村(居)负担,绝对禁止村(居)立项目向村(居)民收取费用。吴正年要求,各镇区(街道、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县志办做好指导服务。吴正年号召,各镇区(街道、社区)咬定目标不放松,撸起袖子加油干,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克服万难,齐心协力,高质完成镇村志的编纂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新时代江淮乐地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钱斌对《阜宁县“十四五”期间镇村志编纂工作考核细则》的内容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质量要求、工作步骤、奖惩措施5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戴炳硕、花园街道黄舍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周国和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王海燕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修志;要着眼目标任务,细化编纂流程;要夯实资料基础,博采他志之长;要把握时代特征,彰显阜宁特色。

陈加永就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提出:迅速传达贯彻,积极组织推进,强化督查考核。

会上,下发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十四五”期间开展镇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阜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阜宁县“十四五”期间镇村志编纂工作考核细则》。

(阜宁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