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1971年5月初,除中共滨海县委尚未成立外,盐城地区其他各县的党委会全部成立。同时,经过两年多“整党建党”工作,全区基层单位新的党委会和新的党支部已基本建立起来,已经具备了召开盐城地区党的代表大会的条件。盐城地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就召开盐城地区第一次党代会,向省委作了请示并获得批准,同时决定原专区革委会主任陈连生(军分区司令员)调回军分区,由军分区政委万玉华接任专区革委会主任,并担任新地委的主要领导工作。
1971年5月11日至15日,中共盐城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盐城召开,会议实到代表为753人。代表产生办法是由专区直属机关单位和各县按照分配的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协商,确定人选后报专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批准。
大会期间,万玉华代表专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总结全区革命与生产方面的情况,提出全区下一步工作任务:继续深入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深入开展批修整风,抓紧革命大批判和“一打三反”运动,搞好“斗、批、改”,进一步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1971年计划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加强战备,从思想上、物质上、组织上做好反侵略战争的准备。大会通过了万玉华的工作报告。
大会按照党章规定,经过酝酿、协商,选举出中共盐城地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由9名常委、47名委员和l3名候补委员组成。经江苏省委批准,万玉华任书记,钱万新任副书记。万玉华、钱万新、丁德山、赵拂尘、孙洪春、窦祖艮、钟嘉麟、顾秀兰、唐钧百为常委。新的中共盐城地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党委革命化建设的决议》,提出地区党委所有成员都要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突出政治,狠抓路线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革命团结。
1971年5月19至5月23日,中共滨海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滨海县第四届委员会。丛霖滋为书记,刘湘玉、孙步祥为副书记。
至此,盐城地区各级党组织全部恢复和重建。虽然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历史时期召开的,大会的指导思想无疑受到极左路线的影响,贯彻大会制定的各项任务,必然会推进“左”倾错误的继续发展,但是全区各级党组织的恢复和重建,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以来长期没有地方党组织的不正常局面,而且一批熟悉工农业生产的地方干部重新进入各级党组织,分管工农业生产,这对于扭转全区混乱的局势和发展工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次盐城地区党的代表大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盐城作为一个行政专区召开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党代会,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由于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和党的纪律机构的条款,因而地、县恢复成立的党委中都没有建立纪律检查机构。
5月27日,经中共江苏省委批准,盐城专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盐城地区革命委员会。8月19日,中共江苏省委批复,同意万玉华为盐城地区革委会主任,并增补丁德山、赵拂尘为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