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海洋管理

2014年,盐城市、县海洋管理部门执行海域管理制度,海域管理科学规范。全市新增确权海域58宗,用海面积1.53万公顷,新增用海项目确权发证率100%。全市累计确权海域782宗,确权用海面积12.4万公顷。年内,全市共征收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2875余万元,足额缴入各级财政海域使用金专户。市、县海洋主管部门还依法减免专业渔民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129.72万元,受惠渔民3465户。大丰市对位于东沙海域33宗到期海域实行市场化配置操作,拍卖海域面积1.03万公顷,拍卖金额达542万元。
海域动态监管获国家考核“优秀”等级  年内,盐城市海域动态监管中心通过国家海洋局对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情况考核检查,获“优秀”等级。中心在系统安排与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移动视频监测手段创新、监测报告规范细致、档案管理、业务熟练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检查组的肯定。
养殖用海核查  年内,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沿海各县(市)开展全市养殖用海核查工作,并编制《盐城市养殖用海核查成果资料汇编报告》《盐城市2014年养殖用海核查工作报告汇编》《盐城市养殖用海核查现状图》核查成果,完善养殖用海台账。
海监执法行动  年内,中国海监盐城支队组织开展“海盾2014”“碧海2014”和养殖用海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对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工程建设、海洋倾废、海洋生态保护等项目共组织各类检查284次,检查用海项目126个,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出动车辆128台次,行程2.75万千米,船艇28艘次,航程7110海里。立案处罚21起,收缴罚款金额3000万元。
(陈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