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海事管理

2014年1月1日起,盐城海事局正式调整隶属关系,作为江苏海事独立分支局进行管理。全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1226人次、船艇115艘次,开展现场检查683次,查处海事违法行为24起、27件。年内,盐城海事局共处置各类海上险情27起,组织、协调56艘次船舶、2架直升机参与搜救行动,成功救助108名水上遇险人员和10艘遇险船舶,挽回船舶财产损失逾5000万元。推进渡口渡船管理规范化,实施《灌河渡口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灌河渡口安全管理年度联席会议》《灌河渡口安全管理信息通报》等制度。牵头召开响水渡运安全工作会议,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渡运安全监管。全年总投资1150万元盐城滨海海事趸船浮码头码头工程以及总投资4700万元的盐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准立项;大丰工作船码头工程完成前期选址工作。
船舶监管  3月,盐城海事局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执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港口国监督检查(PSC)”授权验收,并完成盐城港独立对国际航行船舶的首次港口国监督检查。在韩国客轮事故之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加强救生服配备及操作检查的通知》,开展船舶救生服设备及操作专项检查行动,保障船员生命安全。
“海巡0612轮”列编首航  6月18日,盐城沿海最大的海事巡逻船“海巡0612轮”正式列编首航。该船由交通运输部出资建造,造价约3000万元,是盐城最大、江苏第三的海事巡逻船,总长47.4米,型宽8米,满载排水量360吨,设计航速18节,续航能力达1300海里,可连续在海上活动7昼夜,能抵抗9级大风。其正式列编填补了盐城大型海巡船的空白,实现盐城沿海巡航执法的全覆盖,增强海上搜寻救助、污染应急处置和通航保障能力。
(王  辉)

“海巡0612轮”开展巡航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