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障性住房
2014年,盐城市区(含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和城南新区)和7个县(市)全部提前超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5万套,基本建成2.7万套。其中,市区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321套,基本建成6727套。全市新增保障家庭1.8万户,其中市区新增6474户。全市累计保障家庭26.2万户,其中市区8.18万户。市区制定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办法,12月,市区开展经济适用房拓展保障范围试点,153户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全年全市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3.87亿元,其中市区1亿元。市区2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60亿元政策性优惠贷款。
公共租赁(廉租)住房 市区新开工和筹集公共租赁(廉租)住房550套,基本建成300套。市房产局完成腾飞新城和东润华庭廉租房装修质量监督工作,完成和泰家园、腾飞新城、东润华庭小区414户廉租房轮候对象选房分配安置工作,出台《盐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市区廉租住房准入条件中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月1360元。开展住房保障“季审”工作,核查取消13户廉租房保障资格,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廉租房承租家庭22户。完成廉租房511户、直管公房232户年审和合同续签,清理转(借)租9户,办理廉租房转经济适用房保障5户。完成市区廉租房租赁补贴年审工作,发放租赁补贴1651户,金额290.01万元。建立1642户廉租房保障对象动态信息电子档。完成源缘小区402套廉租房契税减免,三河家园、园中园661套廉租房“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工作。
经济适用住房 市区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20套,基本建成1100套。市房产局完成市本级197户经济适用房轮候家庭放号、选(购)房、签约等组织工作。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中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400元,调整为每月1540元。开展对市区现有经济适用房拓展保障范围试点工作,受理31家单位179户申报材料,审核通过153户,有120户选购经济适用房。建立8000多户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动态信息电子档。通过动态管理“季审”,核查取消128户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处理经济适用房遗留问题16户。
限价商品房 市区新开工限价商品房2803套,基本建成2962套。市房产局为市区23个城建重点项目提供955套房源计划,共安置1266户、1489套。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市区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约17万平方米、改造1492户。市区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房1848套(含货币补偿596户),基本建成2365套(含货币补偿596户)。
(蒋 政 孙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