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业管理

2014年,市区(含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和城南新区)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物业管理工作街道社区“有人管、有人问”,矛盾纠纷及时在基层处理,市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物业管理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构建矛盾投诉处理“三级网络”平台,实现市区两级矛盾联动调处。实行限时办结,一般投诉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投诉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意见投诉办理结果开展满意度调查。改革创新物业管理审批工作体制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的审批和管理委托各县(市、区),市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全部下放到各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盐城市区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以业主满意度为主要考核内容,引入“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评价体系,将小区业主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结果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物业项目招投标、评先评优挂钩。加强物业协会建设。12月12日,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召开换届暨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听取并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修订稿)》《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会议表决调整协会理事单位并产生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二届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周  晨)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年内,盐城市区有8个老旧小区纳入综合整治范围(亭湖区负责实施盐南新村、耿伙组团、小海新村一期、拖拉机厂东舍、双元南村、通榆新村二期,盐都区负责实施燕舞仓头宿舍区,城南新区负责实施大兴小区北区),至年底,全面完成8个老旧小区整治任务,累计完成投资2607万元。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对市区167个老旧小区进行创卫专项改造,总面积486万平方米,户数5.23万户。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年内,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开展维修资金拉网式排查催缴,建立维修资金清查、追缴制度,采取不定期检查、重点抽查等措施,加强对房产开发单位维修资金代收代缴情况的核查。全年归集维修资金2.41亿元,归集户数2.18万户,归集面积215.89万平方米。出台《盐城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结时限。针对墙体渗漏、电梯冲顶、消防隐患等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安全的状况,制定专门应急维修使用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发挥维修资金修危修急功能。
(王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