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要活动

一、执法检查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防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德祥、谷家栋,秘书长倪崇彦分别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盐城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南新区,对盐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江苏省防洪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水患意识和防洪意识;要落实防洪责任,突出防洪重点,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增强防洪保安能力;要按照有关要求,修订完善预算,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要明确防指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同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紫英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盐都区和大丰市对盐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检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综合配套体系和品牌建设;要围绕增加看点、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体现特色的要求,形成旅游板块和精品线路;要加快产业要素发展,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壮大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加强宣传营销,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形成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整体合力。
7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紫英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盐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情况进行检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研究,做好口岸管理和入境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要抢抓中韩交往加深的机遇,以创建国家级韩国产业转移集聚和服务示范区为引领,吸引更多韩国人到盐城投资,增强盐城对外资的吸引力。
8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德祥、谷家栋,秘书长倪崇彦分别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通榆河沿线的盐城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南新区,对盐城贯彻实施《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9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汇报盐城贯彻实施《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反复性,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教育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积极参与;要全线联动,重拳出击,全面排查,掀起通榆河流域水源环境整治的新高潮;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高限处罚和停产整治;要落实项目和建设资金以及运行管护费用来源;要统筹规划流域范围内污染防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地方水质负总责的制度;要完善污染监控和协同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水质异常变化情况。
二、专题询问
9月28~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市场准入管理等方面对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等10个市直部门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