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议案及建议
2014年,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58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将其中的1号作为议案,其余57件转为建议办理。加上代表提出的建议117件,建议总数为174件。其中,属于市人大和党群部门主办的9件,占5.2%;属于市“一府两院”主办的165件,占94.8%。主要集中在交通、城建、发展改革、农业、教育、公安、民政等属于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从办理结果看,一次满意率有较大提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措施基本落实的96件,占55.2%。主任会议选取6件建议,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选取5件建议,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上门了解办理情况的形式重点督办;工作委员会选择8件相关建议,开展跟踪督办、适时检查;常委会组织并分批次对75个部门办理任务开展面上督办;常委会5次组织代表实地视察检查市政府建议办理情况。
1号议案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盐都代表团单永红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被确定为大会1号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闭会后交常委会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交市政府研究办理。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克江对办理议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加大议案督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召开各县(市、区)人大农村工作会议,采用市、县联动方式,共同推动1号议案办理工作。市政府明确市城乡建设局为主办单位,具体负责议案的落实和答复工作。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11月,市政府在盐都区专门召开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提出争取2015年一季度通过省级全区域考核验收的目标任务。同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德祥率领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情况汇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1号议案办理工作对促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所起的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要多渠道加大项目资金投入;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袁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