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体制改革

2014年,盐城市委成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常委等为成员,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小组、文化体制改革小组、社会治安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小组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小组6个专项改革小组。出台《盐城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系列专项改革文件,细化改革目标任务,推动改革落实。年内,《盐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获省委、省政府批准,9个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市委、市政府批复;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部门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管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完成划分;55个部门单位原有行政权力6539项完成清理,实现精简下放。
政府机构改革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组织对市、县、镇三级政府权力分布、运行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合理调整、配置各方权力,精简市级行政权力,还权于县级政府,探索逐步赋予镇级政府部分县级管理权限。《盐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获省委、省政府批准,9个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市委、市政府批复,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完成卫生和计生2个部门的整合;完成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部门体制的调整,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完成政府机关编制统一精简10%的任务,加强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方面和基层一线人员编制力量。推进开发区规范化建设。全面理顺全市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核定到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内设机构、园区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规范10个省级开发区的体制、机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市直374家事业单位,不列入分类范围的33家,承担行政职能的1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15家,暂列公益一类的27家,公益一类的156家,公益二类的142家。调整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分工作职责,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市场监管职能。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55个部门单位所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九大类权力事项进行清理,下发《关于全面清理市级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清理出55个部门单位原有行政权力6539项。《盐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获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强化涉批中介服务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批中介服务监管的实施意见》,督促推进全市17家涉批中介机构加快制定脱钩改制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在全省率先向社会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年对市级6539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保留常用权力1727项,建议取消127项、转移或下放167项、整合929项,实行备案管理非常用行政权力3589项。其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9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保留的174项行政许可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由设区市主管部门行使外,基本实现市县同权。对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涉及15个门类、649个子项的内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对涉及55个部门和单位的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37项,剩余117项。对涉及40个部门和单位的1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确认,形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和县(市、区)政府“5张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全省率先晒出。市级政务服务新平台如期运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预审制度,设立中介服务超市,实行涉企收费“一票制”,探索工商执照、代码证和税务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构建行政权力运行“安全网”。制定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制度文件,打造配套制度体系。
盐东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  年内,市政府继续推进经济发达镇新行政体制运行,盐东镇行政体制改革形成“一办六局一中心”[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牌子)、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的格局,其中盐东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常态化运行,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全面提效,盐东镇逐步承接区级行政权力,综合执法和社会管理逐步规范运行。
(赵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