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案件查处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5103件(次),立案1134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110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4件。市纪委自办23件。全年实施信访谈话56人、信访函询65人,通过调查核实为97人澄清问题。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建立健全“一案五报告”(一个案件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检查或监察建议报告、被调查对象检查忏悔报告、查办案件工作总结报告五个报告)制度,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市纪委制定出台《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开展问题线索清理,实行统一扎口、集中管理,定期排查分析,保证查案工作可持续推进。推进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于12月29日投入使用。在盐城镜鉴信息网设立《案件查处》栏目,全年发布案件信息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