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反腐倡廉

5月30日至6月10日,市纪委全面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31日,以市委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涉及反腐倡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与现行党纪条规相抵触的、被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代替的,宣布废止;对已过适用期的,宣布失效;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及时进行修订。经过清理,共确定宣布废止文件9个、宣布失效文件4个、继续有效文件10个。
11月14~16日,市纪委在市委党校举办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专题培训班。培训期间,通过专家授课、学员研讨等形式,对2011年以来新任职的28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反腐倡廉形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知识培训。
11月21日,市纪委下发自查通知,组织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对2014年以来作风建设规定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长效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11月24日,召开全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纪委书记刘德民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沈洪清宣读巡查工作方案。从11月25日开始,集中半个月时间,突出“两责任一纪律”(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情况),聚焦“四个着力”(着力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否存在落实不力、责任虚化等问题,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是否存在整改不力、顶风违纪问题,着力发现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方面是否存在有制不依、有令不行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组织对市民政局、房管局、民防局等14个单位开展驻点检查,查纠61个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12月,市纪委制定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考核方案和自查通知,组织各地对2014年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12月底,市纪委对各地2014年度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经过考评,确定东台市、大丰市、建湖县、阜宁县、滨海县、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东台市东台经济开发区、大丰市南阳镇、射阳县千秋镇、阜宁县芦蒲镇、滨海县天场镇、响水县响水镇、盐都区潘黄街道、亭湖区先锋街道、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为全市“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奖”获奖单位。
(崔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