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依法行政
2014年,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开通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建立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电子档案数据库。对依法行政示范点实施动态调整,东台市政府、阜宁县政府和盐城国税局、盐城工商局被确认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中建立4家行政指导工作示范点,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指导工作现场观摩会,推行行政指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市长办公会10次,集体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市本级制定依法行政配套制度7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23名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精简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92项。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征集学法项目20个。市法制办举办全市首届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邀请省市专家对市级部门分管领导、法制处长和县级政府法制办主任80余人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6月,市政府通过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评验收。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市政府履行《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5次、市长办公会10次,集体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涉及沿海开发、制度改革、工业经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生保障、金融管理等领域。组建市政府财经法律顾问小组,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财经法律服务,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服务18次,对市内6起重大战略合作项目进行法律论证。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本级制定《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办法》《盐城市行政复议听证办法》《盐城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等依法行政配套制度7个。
精简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力争减压达到50%以上”的目标要求,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经过审核确认,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9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保留的174项行政许可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由设区市级部门行使外,基本实现市县同权。同时,市政府制定《盐城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在全省率先初步建立行政权力运行长效监管机制。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政府出台《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六项规定》,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推进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市直21家单位配合市检察院开通运行市级“两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开发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学习考试系统,通过该系统对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自学、在线练习、模拟考试等训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合同工、临时工申领执法证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10周年情况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专项检查。召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对2013年度全市发生的12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5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23名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周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