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检    察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盐城和盐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准或决定逮捕2031人,提起公诉6111人。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契机,依法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4件177人。加大对贪污索贿和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件120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件57人。深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纠正司法不公、不严、不规范等行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举办领导干部春训研修班等业务培训,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业务竞赛中,盐城7名干警获评“业务标兵”等称号。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有28个集体、3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滨海、盐都2家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滨海县检察院刘文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并作为全省检察系统、盐城政法系统的唯一代表获评首批江苏最美法治人物。
刑事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与侦查机关协调配合,完善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全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37件154人,审查起诉157件181人;批捕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19件743人,起诉936件1159人;批捕毒品犯罪案件124件162人,起诉222件257人。市检察院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戴某某、沙某某等10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郑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无逮捕必要不捕279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74人。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全市检察机关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72人次,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95人次,安排亲情会见10人次,实行各类帮教92人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32人,封存犯罪记录118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25次,受教育人数近3万人。年内,亭湖区检察院成功创建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贪污贿赂检察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件120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4人,依法查办射阳县委原常委顾某某、县人大原副主任陈某某等县处级干部贪污贿赂犯罪6人,并向省院移送副厅职、正处职干部贪腐案件各1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以教育、征地拆迁等领域为切入点,依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9件103人,其中查办群众反响强烈的举报案件15件16人。在农机购置、补贴发放领域先后立案查办14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人,单位一把手5人。坚持行贿受贿共同查处,依法查处行贿犯罪29人。
渎职侵权检察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件57人,其中立案查办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开展“高效设施渔业”补贴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8件11人。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立案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16人、司法工作人员5人,依法立案查办南京市高淳区政协副主席、法院副院长徐某滥用职权案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介入调查办理机制,立案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4件6人。
职务犯罪预防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4件177人。市检察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开展案例分析118件、发出检察建议72份、预防警示教育346次。在金融、教育、住建等行业系统,召开10场典型案例剖析会,相关单位15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会议接受教育,并推动发案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8项。举办安全生产领域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图片展,为全市安监系统500余人作预防讲座。结合办案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对基层聘用人员职务犯罪高发的研判报告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射阳县检察院拍摄的廉政微电影《增值的红包》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活动中获“十佳作品”奖。
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  市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制约,依法纠正有罪不究、非法取证、侵犯诉讼权利等行为,全市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人,追捕追诉3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6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8件,阜宁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的吉某某受贿案入选省检察院十大侦查监督精品案件。探索建立派驻交巡警支(大)队检察室,提前介入案件315件,全年实现“零退查、零无罪、零信访”。
虚假诉讼监督  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品牌建设,建立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和查处工作机制,搜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1件,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依法查处虚假诉讼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检察机关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8件67人,公安机关立案12件23人,以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罪名判决4件8人。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开展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各类监管不当或违法行为206件次。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通过核查,督促收监执行9人,依法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年内,建湖县检察院通过网上对比裁判文书,立案查办1起监狱干警私放在押人员的重大渎职案。因此,全省监狱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检察院与市中院修改完善在提请假释的裁定、文书送达执行等环节的相关制度,并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警纪,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大中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案件实施细则》,通过口头及书面提出不予提请减刑、假释34人。
生态检察  策应市委“生态立市”战略,与市环保局共同制定《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计划》,部署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4人,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6件8人。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9件36人,依法批捕5件12人。市检察院服务生态建设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宣传推介。大丰市检察院以服务生态文明为主题自编自拍的微电影《检察蓝》,在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评展中获奖。
民生检察  市检察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办理此类案件25件59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90件392人,妥善办理大丰顾某等40人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
检务公开  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市县两级检察院开通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并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法律文书1481件,案件程序性信息468条、重要案件信息21件。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涉案款物专项核查等活动31次。推进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市、县两级检察院均建成“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推行重点信访案件公开答复制度,化解终结一批重大信访案,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年内,东台、大丰、射阳、滨海、响水5家基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王  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