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就业

一、就业和再就业
2014年,全市以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为重点,将服务企业引才用工和促进就业有机结合,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返乡创业就业。组织3.28万人参加创业培训,扶持1.6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通过扶持创业带动10.32万人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出转移总量持续增长、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增收贡献稳步提高的良好局面,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200.25万人,其中劳务输出127.16万人,转移率为66.35%。全年新增转移就业4.4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3.3万人)的135.8%。在全市组织开展以促进双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为重点,以社区为依托,以街道保障平台为载体,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内容的“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实施组织交流、现场观摩、评估验收等创建活动,年内,共有7家社区达到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全年举办各种类型的下岗失业人员招聘洽谈会451场次,共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有效岗位信息25.19万个,进行职业指导14.85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9.39万人次,帮助0.85万名就业困难的再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再就业。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围绕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建立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服务,采取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采取托底安置就业,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通过积极主动的就业服务,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60户。
全民创业  市人社局定期组织召开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提高发放额度,扩大发放范围,协调解决逾期贷款催收方面的问题。年内,全市共向2557名城乡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5亿元。建立创业引导专项基金,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利用各类创业园区、各类市场等平台,结合城乡创业者的需求,建设一批市场型、门面型、楼宇型等多元化的创业载体,为城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进行孵化培养,提高创业成功率。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人员参加SIYB创业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为符合条件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面向全市征集切合当前实际和需求的小本创业项目,进一步充实、完善小本创业项目库,举办盐城市小本创业项目推介暨创业成果展示会。
劳务协作  年内,全市深化外省劳务协作,在巩固原有的劳务协作基地的基础上,新建劳务招聘联盟,共享各地劳务协作基地和资源,组织到陕西、安徽、云南、贵州、河南、山东等劳务协作基地,开展跨省招聘活动14场次,参加企业137家,提供招聘岗位1.01万个,协议录用3039人。
二、职业技能培训
2014年,全市以就业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重点,加快政策落实,密切校企合作,着力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全市共组织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8.56万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38万人,创业培训3.28万人。
高技能人才培养  年内,全市坚持将技能人才培养向企业和基层延伸,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达2.26万人,创历史新高。在全省地级市中首家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5名省外、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入选;评选14名盐城市企业首席技师,3名高技能人才入选盐城市中青年专家。1人入选“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7人被授予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1人获得国务院岗位津贴。
技能竞赛  年内,盐城举办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盐城选拔赛,参加全省选拔赛,获得10个全省第一名;参加第六届全国技能数控大赛决赛,获得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承办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电气装置项目决赛,包揽前三名,承担该项目全国集训基地任务。
培训机构  年内,全市技工学校共招生1.03万人,应届毕业生6992人,就业率99.59%,技工院校招生就业工作受到省厅表彰。盐城技师学院在省政府主办的全省职教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市新增省级示范专业2个、精品课程5个、教学名师2名、重点专业2个、专业带头人19名。全市共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92个,全年培训2.55万人,结业2.51万人,就业率76.98%。
技能鉴定  年内,全市有10.33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8.55万人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组织全国、全省职业资格统考7963人。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开展规模企业技能人才评价15户,评价9186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8436人,其中842人取得高级工以上证书,13人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  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工作,规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申领流程,增加奖补资金,扩大奖补工种,提高奖补标准,重点向技术技能型工种和市场紧缺工种倾斜。在技能培训的基础上,鼓励农村劳动者主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以技能鉴定促技能培训,以技能培训促技能就业。全年共有2.68万人享受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2223.03万元。
三、基层平台建设
2014年,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六项标准》《关于推进人社服务职能下移做实基层平台的通知》文件要求,重抓全市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工作人员政策业务培训,持续推进服务前移、职能下移工作。至年底,大市区共建立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38个,其中亭湖13个、盐都19个、开发区2个、城南新区4个;共建立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502个,其中亭湖183个、盐都256个、开发区33个、城南新区30个;共为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配备工作人员123名;共为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598名。全市80%的镇(街道、园区)、50%的村(社区)人社平台达到标准。
四、劳动工资水平
10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盐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公布的二、三类地区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市、东台市)每月1460元,同比增长180元。三类地区(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每月1270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80元。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每小时12.5元,同比增长1.5元,三类地区:每小时11元,同比增长1.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