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保险

一、职工养老保险
2014年,盐城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全覆盖街道(镇、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108.51万人,实际缴费人数103.07万人,比上年末净增4.99万人;征收养老保险基金64.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5亿元;全市企业离退休人数34.97万人,全市全年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5.56亿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其中,市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23.86万人,实际缴费人数22.9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0.87万人;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5.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亿元;市区企业离退休人员16.42万人,市区全年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5.02亿元。6月,盐城出台《关于建立盐城市困难群众保障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人员、重残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设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援助资金,对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下岗失业断保人员,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需补足缴费年限的人员,通过“先代缴,后返还,免利息”的办法,帮助续缴养老保险费。至年底,全市累计助保人数达到2346人,提供助保金额总计3257万元。年内,针对全市社会保险欠费金额大,清欠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市人社局、地税局、财政局建立社会保险费联合清欠机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共同开展社会保险费欠费清缴专项行动。通过三方数据比对,核定欠费清缴对象,进行催缴。至年底,全市共清缴欠费单位3121户,清缴社会保险欠费1.14亿元。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调”  年内,盐城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科学制定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更加体现公平和效率兼顾原则,对养老金待遇采取普遍调整和托底倾斜的办法,综合考虑定额、缴费年限、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等方面,为2013年年底前退休的33万人调整养老金。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每月1863元。
举办企业退休人员“夕阳美·社保情”摄影展  8月25日,由市社保中心主办、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协办的全市首届“夕阳红·社保情”企业退休人员摄影展开幕。展会为期一周,共有来自市直以及各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的149幅摄影作品展出。这些作品题材新颖,以不同的视角再现了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好人好事、城市变化、自然风光、地方民俗等丰富多彩的场景,以及盐城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作品中有8幅入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优秀摄影作品展,在金陵图书馆展出。
二、医疗保险
2014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4.40万人,比上年净增2.41万人;征收基金29.61亿元,比上年净增3.75亿元。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6.9万人,比上年净增3.2万人。年内,盐城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同步实施,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全市统一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和服务规范、统一商业保险承办和社商合作机制。大病保险补偿额“上不封顶”,个人负担再补偿率达到51.3%。全年大病保险补偿人次7472人,补偿额为5262万元。盐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明确规定城镇低保、特困、重残等困难群体由财政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其个人不缴费。全面落实困难群体保障援助制度,大市区帮扶1.55万名困难群体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11月27日,盐城出台《关于统一全市城镇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对报销范围、报销限额、分段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转诊自付比例等方面标准进行统一,将于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到位。年内,盐城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全覆盖,全市与南京10所三甲医院实现联网实时结算,22所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省异地就医联网平台;全市与上海瑞金、中山、长海3所三甲医院实现联网实时结算。
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稳定保障机制  1月20日,盐城印发《关于建立盐城市城镇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稳定保障机制的通知》,将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由随单位缴费保障改变为以人为单位保障,将用人单位应为退休人员按月终身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改为一次性有限缴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原用人单位的缴费状况脱钩。
规范个人医疗账户使用范围  6月26日,盐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首次对全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根本属性、基本使用范围和拓展使用范围加以明确,提高个人账户使用效能。9月28日,盐城印发《盐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用于运动健身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资金超过3000元的,超出部分可用于运动健身消费,年度累计消费限额2000元。
三、失业保险
2014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0.77万人,比上年净增3.27万人(市直参保人数12.12万人,净增参保800人),失业保险覆盖面达96%;由于实施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2%的政策,征收基金3.96亿万元,比上年下降7.99%。全市共为1.87万名(新增1.07万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021.38万元,市直共为4798名(新增3306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854.33万元。清收改制破产企业陈欠的失业保险费,加强失业保险的审核和稽核工作,规范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全年追收陈欠失业保险基金2158.96万元,其中市直清收618.45万元。
四、工伤保险
2014年,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0.73万人,比上年末净增4.68万人,其中市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8.04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46万人;全市征收工伤保险基金2.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86亿元,其中市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21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1.8亿元,其中市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700万元。年内,为加强对工伤事故的监控,使受伤职工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盐城开展工伤事故早期介入备案试点工作,对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快速认定。随着备案制度的推开和宣传,工伤备案的单位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至年底,全市共接到事故备案报告876份,其中市直、亭湖192份。从5月1日起,全市一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上调为0.8%;二类行业由1%上调为1.6%;三类行业由2%上调为2.4%。
五、生育保险
2014年,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3.46万人,比上年末净增3.26万人,其中市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4.7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25万人;全市征收生育保险基金9718万元,其中市区征收生育保险基金3370万元;全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6551万元,其中市区生育保险待遇支付2997万元。生育保险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1%下调为0.5%。10月,盐城制定出台《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将生育保险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明确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强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生育保险业务操作及医疗服务管理,强化用人单位责任及义务,加大生育职工权益保障力度。办法出台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亭湖区人民医院、盐城协和医院、新东仁医院、东方女子医院分别签订了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书。
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014年,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有16.03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2.24万人,离退休人员3.79万人。全年应收14.14亿元,实收14.13亿元。养老保险费全市当期收缴率为99.95%,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年内,市人社局对市级机关事业参保单位所有离退休人员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会同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城居保中心、监察支队等单位联合开展社会保险专项稽核活动,确保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保费应收尽收。
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14年,盐城组织开展春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突击活动,利用镇、村平台开展城乡居保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养老金发放、信息查询等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续保、长期参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城乡居保基金7.48亿元,参保率达99.9%,累计参保191.76万人,全市符合城乡基础养老金领取条件的老年居民121.14万人,领取率10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达95%。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由每人每月80元提升到90元。对残疾人、低保户、失独家庭等弱势群体爱心助保,地方政府给予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财政代缴补贴。全年全市共爱心助保3.32万人,地方财政补助312.65万元。7月28日,市政府出台《盐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统一并提高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生活补助费最高每月190元,养老金市区统一执行每月330元。率先开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召开演示会,测试完善软件,为2015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做准备。至年底,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27.50万人,其中领取生活补助费18.38万人,领取养老金9.12万人,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年内,市人社局按照“一村一站一点”或“站点合一”模式,设置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和便民服务点。将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档次调整、资格认证等业务下放至村,配备专、兼职协理员,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网络、制度”六到位和“机构名称、基础台账、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服务标准”五统一。将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延伸到村(居),明确服务权限,设置金融服务终端,提升服务水平。全市共建成村级便民服务站2253个,便民服务点3351个,配备村(居)专兼职协理员2317人,90%以上村(居)实现城乡居保“四个不出村”(参保登记不出村、个人缴费不出村、权益查询不出村、待遇领取不出村)经办服务。
八、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
2014年,全市人社系统按照“强化服务,提高效能”的工作理念,突出厉行节约、统计支撑、监督规范、牵头履职等作用。强化经费预算编制,硬化预算刚性,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控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全年三公费用下降10%以上。强化调查统计,推进数字人社,初步建成覆盖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平台;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现代信息技术对统计工作的支撑能力,逐步将统计业务内网延伸至街镇统计机构,建立完善数据联网直报采集系统;编制月度统计资料,下发指标完成情况公布表,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全年向省人社厅推荐统计调查分析材料30余篇。强化基金监管,实行网上监督和现场监督,开展财政补助资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涉农资金、民生资金5项专项检查,组织市、县(市、区)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