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政管理

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2014年,全市开展“政社互动”试点工作,从行政权力梳理、契约化管理、“三社联动”机制、双向评估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加强对“政社互动”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全市“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体制基本实现全覆盖,职责明晰,制度完善,关系协调。强化社区服务职能,规范服务管理,结合社区组织机构、标牌阵地规范清理工作,探索盐城社区服务新模式。年内,结合“政社互动”工作试点的推进,把社区减负作为主要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市民政局与市委组织部、农办协作,共同召开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工作专题推进会,制定出台社区减负6项规定,并于10月中旬开展专项督查。各地平均取消社区组织机构21个、阵地23个,精简44%;取消社区工作任务和指标项目23个,精简29%;取消市部门以下的创建达标事项,除年终综合考核外,原则上市级以下部门都不对社区进行工作事务考核;凡被取消的机构、阵地、事务和创建达标事项,均不再设立台账,精简80%。至年底,全市共有2292个村(居)(村1795、居497)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参加换届选举的村(居)总数比上届增加321个,其中大丰市、盐都区的换届选举实现全覆盖。结合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县(市、区)普遍制定新的村规民约,开展新任村干部培训,重点对“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区划地名
2014年,全市调整行政区划,开展东台、大丰等县级市和有条件的县政府驻地镇改建办事处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市共命名、更名道路213条、开展小区地名命名437条,其中9个县(市、区)命名住宅地名375条,市区共命名住宅地名62条,并及时在盐城地名网站予以公布,营造良好的地名环境,提高社会地名意识。编制《盐城市地名志》和《政区大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新的地名档案。
三、社团管理
2014年,全市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进行注册登记工作。市民政局主动降低登记门槛,简化办事程序,优先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以及以专业社工人才为骨干的实体性社区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至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6691个,其中社会团体343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257个,基金会1个。全市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8.13个。
四、婚姻登记
8月25日,阜宁县婚姻登记处根据创建要求,完善创建资料,将申报全国AAA级单位材料上报省民政厅,有望成为全市第三家婚姻登记等级单位。年内,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9.14万对,离婚登记1.02万对,合格率达100%。
五、收养登记
2014年,市民政局贯彻执行《关于解决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的实施意见》,掌握收养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切实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办理收养登记135例,登记合格率达100%。
六、殡葬管理
2014年,市民政局配合市整治办多次对各县(市、区)散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全市共迁移散葬坟墓4.87万座,遮挡较大规模的墓地76处、墓穴2.88万座,基本实现沈海高速、临海高等级公路两侧目及范围内看不到坟头、墓碑,实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保护生态、环境美化。4月10日,盐都区政府、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与区殡葬协会签约盐都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的第一单——盐都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督查服务。区殡葬协会每个月至少对全区29个定点公墓的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服务,重点部位每月随访2~3次,9月还对全区仍在运行的46个大小公墓,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做到每月督查服务覆盖率100%,问题信息发现收取率90%以上,反映给主管局等信息准确率100%,跟踪督查反馈服务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