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地产市场

一、房产开发
2015年,全市房产开发投资202.06亿元,其中住宅146.26亿元,非住宅55.8亿元。住宅竣工441.77万平方米,办理新开工359.63万平方米,销售库存352万平方米;非住宅竣工99.64万平方米,办理新开工147.25万平方米,销售库存163.07万平方米。全市有资质有效房地产企业617家,比上年增加214家。至年底,“十二五”时期,市区住房发展规划总建筑面积1609.4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327.3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1282.0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住房总建筑面积1675.94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306.2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369.74万平方米。
二、房产销售
2015年,全市商品房新增供应79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4.6%,其中主城区商品房新增供应37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7%。全市商品房销售9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1%,其中主城区商品房销售33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全市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房)销售合同备案均价为每平方米4404元,其中主城区(不含保障房)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备案均价为每平方米5539元。年内,市区举办房地产博览会2次。5月16~18日,’2015中国·盐城春季房地产博览会举行;10月17~19日,’2015中国·盐城秋季房地产博览会举行。展会共成交房屋29套,面积3285平方米,金额1939.8万元。
(孙厚东  夏玉凤)

10月17~19日,’2015中国·盐城秋季房地产博览会在市体育馆举行。
三、市场管理
2015年,盐城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落实2014年10月2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试行)》(盐房管〔2014〕118号),对在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非住宅用房的创业就业人员给予总房价1.5%的奖励,在盐城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拥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单位业务骨干给予总房价2%的购房补贴(不超过2万元),在盐城创业就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以上层次人才3年内按实给予购房贷款贴息每月贴息不超过3000元。落实2015年3月30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盐城市“515”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凡到盐城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城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大学生,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发放三星级人才绿卡和就业创业证,在盐城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总价5%的补贴;对各类专门人才,发放四星级人才绿卡,在盐城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总价5%的补贴;对领军人才发放五星级人才绿卡,在盐城购买住房的发放2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全市2.21万户可享受相关补贴政策,预计发放补贴资金2.5亿元。至年底,发放补贴资金1964万元。建立健全全市房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每天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国家和省住建部门上报交易信息,每月形成分析报告。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管,市城乡建设局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运行情况,及时提醒资质过期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企业资质的延长、延续等手续,对未能按照要求申报的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超过期限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