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物业管理

2015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展物业管理规范年活动。建立健全以街道为主体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业主满意度评价机制,落实“一考核、三挂钩”制度,将业主满意度测评结果与企业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招投标挂钩。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成立房产物业巡回法庭,开通重大矛盾纠纷调解诉讼绿色通道,年内接受调解案件319件,组织送法进小区现场巡回咨询6次。提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对暂时无法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组团及零散楼幢,采取业主自治管理、街道社区托底管理等方式落实基本的物业服务。规范物业履约服务,向业主公示小区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并按照公示内容提供标准化物业服务。加强物业服务督查考核,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专项整治,对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项目和经营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组织“我的服务我的对照”考核活动。出台规范物业招投标管理、物业标准化建设等文件,调整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标准和交存方式。加强物业资质审批下放后的监督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各县(市、区)建立健全以街道为主体的政府、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系,促进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年内,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召开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新吸纳会员单位17家,审议并表决通过《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承诺倡议书》。
老旧小区整治  年内,全市对116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面积382.4万平方米,受益人口13万人。其中,市区有亭湖区负责实施的锦绣苑、棉麻公司家属区及周边、八十间北区、农机公司宿舍及周边、小海新村二期、通榆新村三期、城南新区负责实施的新河商贸小区、高登建设组团8个老旧小区纳入综合整治范围,至年底,8个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完成投资约3000万元,整治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受益户数3300户。
(周  晨  徐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