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税务

一、财  政
2015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7.5亿元,增幅全省第一位,首次跻身国内同类地级市前十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6亿元,比上年增支142亿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实现县以上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全年向国家和省争取到各类财政资金230亿元。全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79.1亿元。
资金支持  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支柱产业稳增长,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对汽车全产业链、环保科技、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等投入引导资金11.26亿元。设立特色产业基金,联合北京、南京等专门投资机构,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7项基金,总规模35亿元。出台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意见,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借、用、还”筹集与管理新机制。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对内环高架快速路网、高速铁路等城市重点工程投入14.27亿元。支持市区平台、园区优化融资结构,通过国泰公司平台,累计投放资金38.1亿元,用于支持各类园区和平台公司兑现工程款、拆迁款。服务企业,市财政担保公司担保过桥资金规模10亿元,成为苏北最大的财政担保机构,手续全省最简、费率全省最低,实现与市区18家银行合作全覆盖。全年市财政担保公司为1148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资金103亿元、过桥资金115亿元。创建“初创贷”“科技贷”等资金池,各类资金池累计投放信贷资金2.16亿元,扶持119户小微企业。
民生财政  全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5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5%。投入财政资金13.7亿元,保障市政府为民兴办20件实事资金需求。投入资金1.1亿元推动教育布局合理调整,大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均衡评估验收;落实政府债券资金4.1亿元,市直学校所有社会集资债务全部化解到位,年节约支出3700万元。在全省首创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亿元、市财政贴息1亿元,分三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总数分别位列全省地级市第一、第二。提高城乡低保、困境儿童等6类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49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80元;各地2015年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7800元和6600元,原标准高于市定指导线的仍按原标准就高不就低执行;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各地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11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后报市政府备案。社会散养孤儿和机构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1700元。市区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市区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30元。盐城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苏北第一。7月,盐城被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在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中落实各项救助和专项工作经费。10月,市政府出台《盐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区统筹实施办法》,改革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实施办法,减轻市本级财政支出压力。
财政监管  在全省首家建立财税信息“大数据”平台,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结构进行监控,对110万条涉税信息进行运用比对,组织开展市区防洪保安资金等4项基金(费)专项检查和全市车船税专项检查,查实追缴基金(费)4500万元,追缴纠正违规扣缴车船税7000万元。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区政府性基金征缴方式改革,实现计划下达、收入缴库、财力划转、经费结算“四个统一”,全年大市区降低征管成本5000万元。制定市级财政借出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预算单位新增借款,停止财政向非预算单位借款,加大存量借款清理力度,清理回收往年借出资金1.44亿元。
(吴济民  曹志康)
二、国家税务
2015年,全市国税系统完成国税收入214亿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4亿元。至年底,“十二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国税收入991.7亿元。年内,盐城市国税局获评江苏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依法治税  年内,各级国税机关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5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实现涉税处罚“一把尺”。争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对照创建标准加强推动、指导和评估。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台账管理,开展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专项督查。严格执行风险应对法律指引,强化风险应对全流程监管。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统筹开展执法督察,加大稽查打击力度,全年查处大要案72件,其中查处虚开发票涉案金额42.7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8件。
纳税服务  推进非接触式服务,整合线上线下7类服务渠道,网上办税面95.5%。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特服号全年受理咨询3.2万次,网上纳税人课堂在线受众4万人次。推进音视频系统上线,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实行营业执照上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编码规则。完善诚信纳税体系,依托税银协作机制,对1025户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提供贷款9650万元。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全市3.5万户纳税人全部推行到位。依托“税银互动”协作机制,对依法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免担保的金融授信服务,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降低银行授信风险,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实现税、银、企“三方共赢”。发挥税收政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作用,全年办理出口退税25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27亿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3.1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2亿元,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1.17亿元。
税收管理改革  全面推行风险应对模板和法律指引,以创建“风险应对标准化示范单位”为载体,制定创建标准,出台风险应对配套管理办法,开展创建组织推进和检查验收活动,争创市级示范单位。制定全市风险管理重点工作规划,合理安排风险应对任务,推送各类应对任务3593户;参与省国税局风险建模工作,完成行业建模任务26个;实施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组建应对实施团队348个;强化应对任务深度分析,科学编制应对预案,组织预案竞标320户;开发网上评审平台,开展各类评审900余次;强化风险应对绩效考核,推行模板和指引后,全市应对成效面达98%。
(杜  彦)
三、地方税务
2015年,全市地税系统各项收入511.37亿元,组织地税收入375.9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9亿元,社保费收入115.47亿元,各项基金费收入19.95亿元。年内,市地税局稽查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大丰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征收股被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大丰地税局工会委员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阜宁地税局第三税务分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职工模范小家,滨海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响水地税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4月16日,市国税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线访谈活动。
依法治税  举办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政处罚等专题讲座,组织税源管理事项清单、权力事项清单宣传。探索税务行政强制办法,制订强制执法流程和文书。制作风险应对证据指引,建立证据清单和应对证据模板。明确税收处罚范围和尺度,规范滞纳金加收、罚款。优化重大案件审理流程,市地税局审结案件20件,无一件有异议。税收环境更加有序,全年查办千万元以上案件17件。完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示范点和示范岗创建考评体系,全系统8家单位被评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东台地税局、市地税局四分局被省地税局评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市地税局被评为市诚信执法示范单位。
纳税服务  开展“税收优惠全落实,服务发展准发力”“全民创业,地税助梦”等活动,发放《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资料1.5万份。全年减免各项税收优惠6.2亿元。实行办税厅工作日午间和双休日不间断服务,推行五星礼仪服务。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实行营业执照上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编码规则,全系统累计核发新设立营业执照1934户,办理变更营业执照1316户。开发纳税人培训辅导管理系统,开通盐城地税微信公众号,拓宽服务渠道。全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税收、行业、企业等调研报告10多篇。
征管改革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发挥风险管理和基础管理“双轮驱动”作用,提升涉税数据分析、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的综合质效,强化税收综合服务职能,在完成市区征管改革的基础上,统一县(市、区)地税局征管模式、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岗责体系,至年底,盐都、大丰、东台、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8个县(市、区)地税局征管改革到位。实行国税、地税、财政派员在市财政局综合治税办公室常驻办公,综合治税进入实体化运行。升级完善市区经营房屋税收管理系统,累计输入个人出租房屋基础信息3856户,初步建立楼宇经济税收管理机制。
风险管理  畅通第三方数据采集渠道,将34家单位98项数据进入日常数据采集通道,采集利用第三方数据100多万条。与中国招标采购网等签订数据采集协议,获取工程建筑类信息1万多条。创新风险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监控、风险应对以及机关业务处室和综合治税组织共同参与的“5+1”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实行对全局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领导。加强风险管理与税种管理、事项管理融合,深化国地税两家、市县两级风险联动识别。创新风险应对方式,完善风险提醒、分类辅导、集中约谈、实地核查等方法。改进风险应对绩效评价办法,涉税风险应对数量、质量、绩效明显提高。累计组织风险任务推送1.42万户,其中高中等风险6916户,累计实现税收18.6亿元。
(沈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