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食品药品管理

2015年,全市有持证食品生产企业89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990家;食品流通经营主体3.6万户;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41万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2433家。全市药品生产企业33家,药品包装材料企业9家;药品批发企业1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3家,零售药店2118家;各类医疗机构308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11家。全市5亿元以上规模药品流通企业7家,源普科技公司成为江苏唯一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集成商认证的高新企业。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食安办、工商、质监、卫生和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本级成立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城南分局。9个县(市、区)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挂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派出机构86个,职能、机构、人员调整全部到位,初步构建覆盖市、县、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112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1万余户次、涉药单位2585家次,立案94起,涉案总值182.36万元,罚没款255.4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件,28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措施。办理“12345”办事热线、“12331”投诉平台交办的投诉咨询78件。年内,市食药监局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综合考核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奖、2015~2016年盐城市依法行政示范点,“说理式执法操作指南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项目获盐城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药品安全信息化惠民工程入选2015年智慧江苏食品药品监管行业示范工程,“打假保名牌”工作在全省首届食药打假战略联盟峰会上作经验交流,2件案件卷宗被国家食药监总局评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优秀案例。
一、食品安全监管
2015年,盐城调整充实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增加到35个,市食药监局承担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成为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和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盐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盐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及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市、县、镇各级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推动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全年受理262家食品企业换发证申请,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296张。新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097个,全市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主体3.6万户。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100%,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741家。11月,开展“食品安全盐阜行”活动,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打造“食安盐城”城市品牌,《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多家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推进江苏省食品生产环节电子追溯系统建设,盐城市泰来神奶业有限公司和江苏天成酒业有限公司完成试点阶段目标。组织抽样检验。年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全市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至年底,全市抽检原料生鲜乳262批次、成品乳1258批次、合格率100%,抽检食品流通市场重点品种1640批次、合格率为95.2%,核查国家食品抽样不合格报告书14份、风险监测隐患报告书6份,依法处置相关单位、产品。

12月2日,市食药监局检查盐城餐饮单位中央厨房。
“多美瘦身果”案  1月19日,东台市食药监局与东台市公安机关联合查办吴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多美瘦身果”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查明案值2800万元。
2件案件卷宗被评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优秀案例  4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2014年全国食品药品稽查执法46个优秀案例,市食药监局查办的“5·6”田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玫琳凯等知名品牌化妆品案、滨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办的“3·23”利用互联网制售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保健食品案2件案件入选全国优秀案例,市食药监局、滨海县食药监局和办案人员被通报表扬。2014年6月,市食药监局告破田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玫琳凯等知名品牌化妆品案。案件先后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挂牌督办,并由公安部发起集群战役。查明涉案网店29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生产、储存及销售窝点7个,案件涉及上海、广东、安徽等6个省市,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现场查获制假设备8套和原料大桶8个,假冒玫琳凯公司、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丽达日化有限公司和北京慕妮春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20多个品牌化妆品成品近25万瓶(盒),成品实物货值380万元(其中,单品种货值金额5万元~10万元的9个、10万元以上的11个),各种制假用外包装、材料近60万张(个)。2014年3月23日,滨海县食药监局与滨海县公安局破获以李某为首的制售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保健食品案件,抓获嫌犯2人,捣毁制假窝点1个、售假窝点1个、非法网站5个。案件销售金额1538万元,现场查获减肥成品品种9个2808盒,制假用打印批号设备1套,制假售假用公章6枚,售假用汽车1辆,包装盒、说明书、防伪标志、合格证及宣传资料等包装材料2万份,电脑11台,手机12部,银行卡8张,快递单存根1628张,订单520张。
二、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
2015年,市食药监局严格行政许可,加强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全年新开办药店153家,注销34家,办理许可事项变更手续936件,单体药店转型为连锁门店405家。抓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实施工作,全年6家企业6个车间取得新版GMP证书;全市18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848家单体零售药店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对高风险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特药管理和药品注册管理。开展银杏叶药品、中药饮片、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化妆品、体外诊断试剂、装饰性平光隐形眼镜、胶囊剂生产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医务室药品、“蓝剑”行动、节日期间药品安全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推动药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全市2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2118家零售药店全部完成系统数据导入,完成信息确认并缴费的1474家,领取电子监管数字证书的1190家,23家零售连锁企业全部领取数字证书并入网,实现核注核销零售药店达430家。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试点推行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责任人信用审查制度。开展对夸大药品适应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的监测检查,向工商部门移送非法广告723条次。3月,市药品检验所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能力认可监督评审,被列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学药品检定所“化学标准物质及对照品标化”伙伴实验室协作成员。至年底,市药品检验所完成检品961批,不合格检品18批,不合格率1.87%,检品全检率91.6%;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817份、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49份。
“4·25”生产销售假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案  4月,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公安局破获“4·25”生产销售假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案,涉案24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
(崔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