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国土资源管理

2015年,全市国土面积16931.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109.61万公顷、建设用地27.74万公顷、未利用地31.96万公顷,分别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4.74%、16.38%、18.88%。全市海岸线长582千米,占全省海岸线总长度的56%;滩涂总面积45.53万公顷,占全省滩涂面积的70%。矿产资源方面,主要矿种有黏土矿、地热、矿泉水及部分石油天然气,其中已探明石油天然气储量800亿立方米,高硅粘土储量281.5万吨。
一、土地保护利用
2015年,全市通过控增量、调流量、用存量争取省批准规划空间指标7300公顷,其中大市区22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869公顷,其中省下达计划1238.67公顷,城乡增减挂钩指标586.67公顷,独立选址项目用地指标461.93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433.33公顷,重大产业项目等指标148.8公顷。实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项目307个,新增耕地2100公顷,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入库项目80个,新增耕地面积400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05个,整治土地面积7.67万公顷。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出台《盐城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办法》(盐国土资发〔2015〕63号),探索项目验收业主申报举证制,引入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在盐都区试点建成“慧眼守土”综合智能动态监管系统,提升土地利用和监管的质量和效率,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科学规划落实市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完成核实举证工作。
二、建设用地管理
2015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4209.19公顷,其中商服和住宅用地1227.07公顷、工业用地1924.35公顷、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1057.77公顷。注重节约用地,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盐发〔2015〕37号),涉及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深化土地征收和使用制度改革、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土地立体开发利用等方面内容。全年全市整合利用存量低效建设用地1700公顷,供地率75.9%;对投资总额小于5000万元的项目全部安排进驻标准厂房,对单宗用地较大的工业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开展市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和闲置经营性用地专项清理,全面排查情况,初步建立台账,排查出未利用经营性用地151宗、土地面积691公顷。开展土地网上交易工作,各县(市)网上交易系统全面建成。年内,亭湖区被评为2014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
三、地籍管理
2015年,市国土局开展全市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工作时间为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全面查清以2014年12月31日为全国统一变更时点,以县为单位的2014年度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重点查清建设用地、耕地的年度变化情况,并形成市级调查和汇总报省国土局。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8月1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市不动产登记局的通知》(盐市编〔2015〕16号),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市国土局,成立市不动产登记局,为市国土局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规格,其主要职责为,牵头负责本区域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11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通知》(盐市编〔2015〕39号),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市国土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11月2日,市委常委会明确,原隶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改为隶属市国土局,并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市房产交易中心牌子,在其原承担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土地、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具体业务工作职责,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12月,市编办核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完成划转移交手续。12月30日,射阳县发放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至年底,各县(市、区)不动产机构整合全部到位。规范土地登记行为,5月25日,出台《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加强土地抵押融资管理工作的意见》(盐国土资发〔2015〕73号),防范违规登记及金融风险。

12月30日,盐城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在射阳县颁发。
四、土地市场
2015年,市国土局根据市场规律及市场行情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推行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合理确定地块规模和规划指标,适当调低车位配比,取消户型比例限制。加强土地储备,全年核批融资57.8亿元,新增储备土地148.2公顷。市财政局和市国土局联合出台《加强市区土地出让金管理的意见》(盐财综〔2015〕33号),严格执行招拍挂程序,规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年实现经营性土地出让金243.2亿元。年内,盐城在杭州、福州、深圳、上海等地召开土地推介说明会(恳谈会),举办2015盐城(苏州)房地产投资新机遇暨优质地块品鉴会。
五、土地行政执法
2015年,市国土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全市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84%,占耕地面积的1.87%。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力度,全年发现违法案件10起,立案6起,结案4起,拆除构建物2444平方米。加强违法用地整改,完成省挂牌督办滨海县境内“江苏万衡铸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及“土地执法重点管理镇”东坎镇的整改工作。加强矿产资源整治,对全市167家矿山企业生产行为进行检查,关闭2家无证开采的窑厂,对2家超深开采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全年市国土局受理跨区办件1000多件,办理送证上门和土地登记流动服务1130件,办理延时服务项目781件、预约服务项目1342件。
(吕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