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  冯  刚

综    述

2015年,盐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全体会议2次,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对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听取和讨论工作汇报28项,开展代表视察30多次,组织专题调研20多项。
坚持突出重点,扎实抓好重要工作  年内,市人大召开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设立盐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实现组织架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为承接地方立法权做准备。7月31日,盐城成为苏北唯一被省首批确定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15个民主立法联系点,组建立法咨询专家组和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筛选符合立法权限、体现盐城特色的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提出《盐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并决定提请盐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制定全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盐城市绿化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就全市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报告、提出建议。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为全面推进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在市县乡党委、人大的共同努力下,9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已有5个配备专职主任,人大机构名称已全部统一;全市97个乡镇已有72个配备人大专职主席,22个街道已有14个配备人大工委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大丰区、盐都区、响水县所有乡镇(街道)实现专职配备全覆盖。组织省、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率先组织省人大代表省直盐城组和15名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及时制定出台《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办法》,在全省率先组织107名市人大代表,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推进主体经济加快发展,视察电子信息、大数据、环保产业发展和环保科技城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全市新产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对全市所有省级开发区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提出建设性对策建议;听取和审议全市镇村经济发展情况报告,促进镇村经济加快发展。推进计划预算健康运行,视察调研“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及审计工作报告,做出批准预算调整决议,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理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和完善人代会预算专题审议机制;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监督,促进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落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听取和审议全市房地产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合力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对全市推广联耕联种情况开展调研,促进联耕联种向联管联营拓展,将土地流转和联耕联种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土地收益和农民收入双提高。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对《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侨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外事工作进行调研,推动加大对外交往力度,更好地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
坚持依法治市,推进法治盐城建设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对全市“法律六进”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发言、当场颁发任命书等形式,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司法公开监督,对全市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进行专项调研,听取并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办法》,任命270名人民陪审员,为全市开展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法律法规实施,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市县同步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审议,组织代表视察《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最新要求,修订并通过《盐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查体制和报送备案、主动审查等规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市政府和响水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的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重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62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648人次。
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保障改善民生  关注饮用水安全保障,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对全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并进行专题审议,推动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视察跨区域引水的新水源地工程启动实施情况。关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认真调研、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关注生态环境建设,采取市县联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方式,加大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力度的议案》(第1号)的督办力度,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烧禁抛工作取得成效;听取和审议全市农村河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农村河道整治质量;视察工地扬尘、城市永久性绿地建设等工作,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宜居宜业环境。对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民营医疗机构建设、文化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地震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坚持尊重主体,发挥代表作用  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发挥代表模范作用,举行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报告会,组织2个代表小组和9名基层代表宣讲履职先进事迹,进一步调动代表为民履职的积极性。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走在前”主题活动,密切代表联系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全年代表们共联系扶持贫困家庭187户、服务企业267家、为群众办好事310件、解决实际问题248个、提出事关民生大局的建议286条。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市人大代表联系制度,通过走访、约谈、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名以上基层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的渠道。全年代表们共参加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920多人次,专题调研640多人次,执法检查130多人次,专项工作评议150多人次,共有88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督办代表建议,确定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完善养老服务等19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主任会议、常委会领导和工作机构重点督办,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至年底,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9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较上年又有新提高。
坚持与时俱进,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次组织学习交流,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大的决议决定,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和内在要求;坚持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保证了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注重增强监督实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设立财经专委和预算工委,为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事前深入调研,事中精心组织,事后跟踪落实,对专题询问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在市人大网站播放,赢得良好社会反响;推进市县联动执法检查常态化,合力解决共性问题,扩大监督社会效果;实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报告、再审议和满意度测评制度,保证了人大监督工作质效提升。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和项目工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全年开展视察调研40多项,配合省人大开展视察调研20多项,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建立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召开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县(市、区)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鼓励基层探索和创新;常委会领导带领机关党员干部,多次深入帮扶点开展调研,帮助村(居)和群众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