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体制改革

2015年,盐城不断健全和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4次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提升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改革方案,健全督查推进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舆论宣传推广,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
国有企业改革  研究制定悦达集团、市国投、城投、交投、银宝集团等重点企业深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盐城民航站转企改制和公交公司公司化改造工作,推进经营困难企业重组和破产,8户困难企业破产注销清算工作基本完成,研究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派驻全部到位,建立出资人履职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出台《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农业农村改革  培育职业农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规范标准和名录制度,建立职业农民、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机制,发展家庭农场280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9212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43个。引导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42.53万公顷,发展农机、植保、种苗等社会化服务组织702个。加快推广联耕联种改革试点,引导向联耕联管、联耕联营过渡升级,联耕联种推广面积30.59万公顷,其中夏季推广10.25万公顷,秋季推广20.34万公顷。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推广。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  全面实行预决算公开制度,县级以上政府的一般公共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向社会公开。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全面编制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扩大营改增范围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规范市区政府性基金征收分配,制定《政府性基金征收改革实施方案》。加大初创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设立盐城市初创中小企业创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成长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规范债务审批流程,将政府性债务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动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全市购买公共服务节约率15%。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职责整合、机构组建、人员划转、‘三定’印发、挂牌运转”20字要求,完成市工商、质监、食药监和卫计委的相关改革工作。各县(市、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也全部完成。完成县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15〕170号),明确城市管理领域将按照跨部门综合执法的方向推进,实行城管、城建、规划、房产“四合一”综合行政执法。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市不动产登记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规格;按照便民原则,房屋交易职责随登记职责一并整合,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成建制划给市国土资源局并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牌子。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盐东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并规范运行市县政务服务管理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在全省率先出台46个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制定《盐城市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等政策意见。加强对保留、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盐城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行政审批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权力监管办法。规范承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印发《盐城市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细则》,并动态调整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年内,盐城在全省率先编制并公布《盐城市级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项目清单》。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提升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工作实施方案》《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推行涉企收费“一票制”的实施办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优化“互联网+绿色生态”审批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17家中介机构脱钩改制,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75.3%,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两区两城”行政审批权限的实施意见》,明确17家市级部门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科技城、城南科教城,实现区(城)内事区(城)内办结。
政务服务体制改革  推进政务服务体制改革,推动各部门单独设立行政许可处,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以确保“清单之外、大厅之外无审批”。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至年底,全市132个镇(街道)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大丰区被定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国家级试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成果,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评估验收。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改革举措。推行公司登记全程电子化,将网上登记范围从公司设立扩大到公司注销、分公司设立、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全市办理外资企业网上登记率100%。在全国率先启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流程。推动在全省率先将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由过去的审批登记制改为直接登记备案制,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通过实施“一窗受理、一次填报、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实行外商投资企业“五证联办”和“一表式”并联审批登记,企业完成审批登记从1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王劲松  张银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