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依法行政
2015年,全市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了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七大类主要任务和22项具体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年底,组织对101个市级部门单位和9个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进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平台。设立市政府财经法律顾问小组、聘请4名兼职法律顾问,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公开选聘3名执业律师,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工作,形成“专、兼”结合的法律顾问制度。年内,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新水源地建设”“中韩产业园建设”等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均履行了完整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提升依法行政执行力 对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对2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工作,举办2期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培训超过100人次。出台《盐城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规定》,坚持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制培训专业化,开展法律知识与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活动,全年组织1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在线学习考试。
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经推荐申报、复核检查和社会公示等环节,筛选确认市食药监局等47家单位为2015~2016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盐城的省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达51家。7月,出台《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建设活动的意见》,在示范点单位中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活动。8月,组织召开全市省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示范项目建设动员部署会议。11月,开展优秀示范项目申报评比活动,选取部分示范项目进行专题推介。
镇级法治政府建设 1月,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镇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每个县(市、区)确保1个以上镇政府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6月,出台《盐城市镇级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并明确了10个镇区为2015年重点督查单位。10月,召开全市镇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座谈会。12月底,组织考评验收,部分镇政府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
(周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