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卫生管理
一、医政管理
2015年,全市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在全省2015年三级医院护士临床工作能力抽考中,市一院和市三院分别获小组第一名和第二名。盐城市连续四次被表彰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医疗服务 年内,市卫计委编制《盐城市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30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400个病区达到示范标准,其中三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159个。组织全市第二批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实习基地评审工作,确认4个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2个专科护士实习基地作为市级专科护士基地。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签订“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做到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全覆盖。落实10名新疆察布查尔县卫生技术人员到市直医院进修学习;选派市中医院、射阳、建湖、阜宁县人民医院4名医务人员参加第八批援疆干部人才中期轮换工作。
内涵质量建设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制定《盐城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5版)》,修订《盐城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2015版)》,确认104个临床专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制定“盐城市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运行报表”,加强对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动态管理。组织对全市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抽考,市一院、大丰区人民医院分别获护士考试和医生考试平均分排名第一位。做好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工作。举办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评审培训班。组织26名专家对射阳县人民医院进行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全年全市无偿献全血6.03万人次,共9.25万个单位,机采成分血3318人次,5214个单位,核酸检测覆盖率100%,临床用血占无偿献血比例继续保持100%。
医院基础管理 年内,市卫计委组织全国执业医师盐城考点2136人考试报名、审核、实践操作和综合笔试。完成2014年考试合格的565名执业医师、355名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组织对全市38所二级以上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开展病历、处方质量检查,“落实三合理规范”、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依法执业检查,共抽查病历1140份,处方7600张,住院病历平均甲级率为96.84%,处方平均合格率为89.26%。组织对全市42家二级以上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进行检查,共检查X线2239例、CT2695例、MRI2263例,阳性率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召开市院感质量专业委员会会委员会议,制定《盐城市基层院感工作手册》。按照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要求,将医疗广告审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统一受理,集中受理盐城艾美莉整形美容医院等2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发布申请。
平安医院创建 年内,市卫计委开展市级平安医院考评活动,确认东台市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为盐城市首批市级平安医院。全年全市共有363个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中一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达100%。联合召开医疗纠纷鉴定、调处和审理工作座谈会。充分发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引导患者到当地调委会进行调解。市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待医疗纠纷来访群众613批次,接受调解申请65例,调处成功61例,成功率94%。
二、卫生改革
2015年,盐城坚持把深化医改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任务,推进先行先试,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指导,医改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受到省政府、省医改办调研督查组好评。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10月31日,市区7所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在苏北率先将诊察费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每次6元标准纳入报销范围。从实施情况看,患者普遍理解,社会反应坦然,医院运行平稳。创新公立医院运行模式,着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制定《盐城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开展医疗联合体和医疗集团试点,市中医院加入江苏省中医院战略联盟医院,牵头46家医疗机构率先在全省组建地市级中医“医联体”;建湖县组织区域医疗联合体,开展县镇村三级联动,县外转诊同比下降7.2%,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上升14%;盐都区、射阳县被列为全省分级诊疗试点,盐都和大丰区分别组建医疗技术密集型合作组织和丰医集团,推动城乡医疗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年内,全市参合人口达586.37万人,参合率100%,人均筹资48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80元。优化补偿方案,镇、村门诊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45%、50%,县、镇两级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分别达70%、85%,共有2248.92万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达26.22亿元,县、乡两级住院医药费用政策补偿比达75.73%。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15元~20元,共有2.16万人获得大病保险补偿1.02亿元,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再提高11.21个百分点。全面推开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契约服务关系建立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继续实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共有1.96万位重大疾病患者获得新农合补偿2.2亿元,实际补偿比达70.66%。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全市共有17家定点医疗机构被评为信用等级AAA级。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定期开展基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资金使用率达91.49%,累计结余率为15.88%,资金运行安全、平稳。
援疆医疗专家乡村义诊。
基本药物制度 年内,全市160家政府办、6家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2186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共销售基本药物6.27亿元,减轻群众负担5.23亿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配备和销售金额比例达到规定要求。落实《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按时完成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季度报省工作,规范实施短缺药品调剂和省储备点网上采购,全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共采购短缺药品190.68万元,基本保障临床使用。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市、县、乡三级集中面授培训700余人、网络培训6254人。规范实施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组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第一批现用高值医用耗材库存清理、采购合同签订,加强日常监管,全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共采购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4971.88万元。落实高值医用耗材备选产品采购政策,组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备选产品遴选、价格谈判、申报,确定备选产品79个。按省统一部署完成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准备工作,报送2016年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6336条,推荐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专家23名、省药品集中采购评审专家89名,为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常住人口人均40元补助标准落实项目经费。明确县、乡、村三级任务分工,进行项目资金成本测算分配,细化年度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保证项目任务有效实施。共为722.96万常住居民提供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重点强化结核病和精神疾病健康管理、项目资金管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全市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等主要工作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定要求,以优异成绩通过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合作办医 年内,盐城在韩国举办中国盐城(首尔)美容健康产业推介会,会上签署合作意向16项,其中涉及医疗项目9项。在盐举办中韩美容健康产业发展峰会,举办盐城首尔医院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市一院等4所医院分别与韩国首尔汉江秀医院等签订国际医疗合作协议,与韩国首尔汉江秀医院等12家医院签订国际医疗合作协议和意向书;首家中韩合作医疗美容机构——盐城新爱美容医院已获省批准建设;中韩合作共建的艾琪尔妇产医院建成使用;市二院与伯仕利生物治疗有限公司合作的肿瘤生物治疗中心投入运营。
三、行风建设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化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市一院和滨海县卫计委被认定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评选表彰盐城市“最美健康卫士”,市一院内科主任左其龙被评为全国医德标兵,宋俊彪被评为省十大医德标兵。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开展诚信示范医院创建,“健康快车”服务行动被授予市级文明优质服务品牌,市直6所医院获评诚信示范医院。完善医德考评制度,二级以上医院医德考评电子档案实现率达10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职务权力、职业权力等重点部位廉洁风险防控系统。推进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全市19家二级以上医院年度满意度评价工作及结果运用情况进行督查,各医院重视结果运用,与科室、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积极整改,优化服务。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安装使用药品防统方软件,及时发现和调查不正常统方行为。参与政风热线活动,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信访投诉办结率100%。
(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