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执法维权
一、监察执法
2015年,全市接待来访咨询人员2.7万人,受理举投诉报案件1364件,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05万户,巡查用人单位8740户;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社会保险全覆盖、劳务派遣用工企业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检查,共责令用人单位累计为3365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责令176户用人单位为1023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督促518户用人单位为2070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011.9万元。全面运行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所有举报投诉信息全部通过平台予以反映和运行,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2015年全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等2.13万条,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的有效运行,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开辟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开展“劳动监察效能提升年”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及作风建设。全市共配备8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192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488名劳动保障协理员。
“两网化”管理 年内,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全市共设置一级网格137个、二级网格466个,兼职监察员192人,网络联通率100%。结合“两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提升网格运行效能,动态维护用人单位信息2.29万条,网上办理案件1263条,录入书面审查用人单位信息2.04万条,采集入库用人单位2.33万户,录入日常巡查用人单位信息8740条,录入专项检查信息2321条,网格预警监测单位837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76次,指导服务单位8633户,网格调处矛盾纠纷3495户。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亭湖区被评为省级示范创建区。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年内,全市建立住建、工会、工商、国资、公安等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长效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待警制度,投诉举报电话“12333”畅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绿色通道,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全市共抽调185人成立36个检查组,对831个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涉及劳动者9.66万人,督促责令支付1.04万农民工工资6283万元。全市20起拖欠工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2015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接处案件3596件。其中,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受理案件1980件,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1616件。在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中,涉及职工1853人,涉案金额达6629万元,当期结案1610件,累计结案率为98.1%。另外,调解专家通过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受理案件151件,调解成功率81.76%,专家工作满意度达100%。集体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为零。仲裁重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抓好省级调解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下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提升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效能的通知》(盐人社法〔2015〕9号),指导县(市、区)加强省级平台运行工作,对省级平台的媒体宣传、窗口公示、案件考核作了统一规定。年末公示县区平台运行案件量,按标准组织考核,有效提升县区重视程度。全年全市上调解平台案件数占立案总数比例近10%,调解专家的工作得到省厅肯定和推广,在《新华日报》刊文宣传。年内,东台市金海街道、阜宁县郭墅镇(澳洋工业园)作为全省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示范试点项目,受到省人社厅通报表扬。9月,人社部调解仲裁司领导到大丰检查指导工作,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得到上级肯定。
三、农民工服务
年内,盐城研究出台《盐城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新盐城人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5〕55号),为外来人才在盐就业创业、安家落户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组织开展盐城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年活动,指导各地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至年底,全市建成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82个,创建3家省级示范服务中心,评选14家市级示范综合服务中心。盐城陈二霞等3人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推进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有8398人参加家政服务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等专业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有2964名农民工享受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组织举办第四届盐城市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60名选手参加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育婴师3个专业比赛。组队参加2015年全省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和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2个单项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四、劳动工资水平
2015年,为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居民收入七年倍增中缩小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工作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2〕277号),结合全市201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明确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12%。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