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老龄事业
2015年,全市继续推进“安康关爱行动”,低保、“三无”“五保”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的基本保险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保,在限额内多购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地方财政可予适当补贴,全市参保率达到20%以上。各县(市、区)均落实尊老金发放制度,全市426名老人按照80周岁至89周岁每月50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月300元的标准享受到尊老金政策。至年底,全市有公办养老机构156家,其中城镇福利院9家、镇敬老院147家,民办养老机构95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为100%,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80%,共有各类养老床位5.3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6.5张(按常住人口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年,全市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2500余名,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5%以上,“医养融合”模式全面探索推行。大部分县(市、区)均建成一所床位300张以上的综合性福利机构。
2015年全市百岁老人分布情况
表40-45
地 区 |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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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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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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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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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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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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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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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 |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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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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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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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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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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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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