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居民生活

一、城镇居民收入
2015年,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00元,比上年增加2346元,同比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4%。从增幅看,盐城在全省十三个市中排名第一,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从绝对水平看,盐城位居苏北第一,全省第九,比第八位的扬州低4746元。盐城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30元,同比增长9.2%。各县(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依次为:亭湖33433元,东台30330元,盐都30316元,大丰28752元,建湖27393元,射阳24460元,滨海24451元,响水23642元,阜宁23528元。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依次为:亭湖和阜宁9.2%、盐都、东台、大丰9.1%、滨海和射阳9.0%、响水8.9%、建湖8.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情况:
1.工资性收入仍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2015年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5673元,比上年增加1466元,增长10.3%,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55.6%,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7个百分点,贡献份额为62.5%。与2014年相比,工资性收入比重提高0.7个百分点,贡献份额提高12.1个百分点。
2.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2015年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498元,比上年增加362元,增长7.0%,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19.5%,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贡献份额为15.4%。与2014年相比,经营净收入占比下降0.4个百分点,贡献份额下降5.4个百分点。分项看,由于部分城乡结合地区农业生产规模缩减、粮食下降下跌等因素影响,一产经营净收入1003元,同比下降8.1%;二产经营净收入1195元,同比增长15.7%;三产经营净收入3300元,同比增长9.6%。
3.财产净收入增幅回落。2015年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208元,比上年增加137元,增长6.6%,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7.8%,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贡献份额为5.8%。与2014年相比,财产净收入增幅下降5.3个百分点,占比下降0.2个百分点,贡献份额下降4.3个百分点。受存款利率不断下降等因素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利息净收入和红利收入合计558元,同比仅增长3.3%。
4.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821元,比上年增加381元,增长8.6%,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17.1%,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贡献份额为16.2%。与2014年相比,转移净收入增幅占比下降0.1个百分点,贡献份额下降2.6个百分点。
二、城镇居民消费
随着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盐城城镇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正逐步升级,在满足基础消费的同时也不乏精神消费。2015年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39元,增长7.6%,剔除价格上涨影响,实际增幅为5.9%。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
城镇居民消费特点:
1.食品烟酒支出增长6.5%,恩格尔系数同比下降。全年人均食品烟酒支出5219元,同比增加317元,增长6.5%,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27.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1.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四类食品支出三增一减,其中人均食品支出3802元,增长16.1%;人均烟酒支出632元,增长3.7%;人均饮料支出83元,下降38.0%;人均饮食服务支出703元,增长38.8%。
2.衣着支出平稳增长。全年人均支出1459元,比上年增加86元,增长6.3%,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7.4%。其中,衣类消费1186元,增长0.8%;鞋类消费273元,下降12.6%。
3.居住支出小幅增长。全年人均居住支出2776元,同比增长3.2%。2015年房地产市场回暖趋势明显,房租价格稳定增长,调查户住房装潢活动明显增加。全年人均租赁房房租69元,增长8.8%;人均住房维修及管理支出372元,增长25.7%;人均水电燃料及其他支出544元,下降2.2%;人均自有住房折算租金1825元,下降3.4%。
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平稳增长。全年人均支出989元,增长7.1%,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5.6%。其中家用纺织品、个人用品、家庭服务支出分别为108元、152元、60元,分别增长7.3%、45.9%、30.8%;家具及室内装饰品、家用器具、家庭日杂用品支出分别为153元、226元、290元,分别下降12.3%、11.3%和9.5%。
5.交通通信支出快速增长。全年人均支出达2073元,比上年增加230元,增长12.5%,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达19.7%。其中交通类支出1215元,增长5.3%;通信类支出858元,增长27.6%。2015年乘用车市场增速较上两年放缓,市民交通类消费相对平稳。至年底,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1.3辆,比上年增加1.6辆,增长8.1%。4G网络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爆炸式增长,带动新一轮通信类消费。2015年人均通信支出858元,增长27.6%。
6.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持续火热。全年人均支出达2673元,比上年增加291元,增长12.2%,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25.0%。其中全年人均教育支出1533元,增长5.9%。由于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对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强,以素质教育、技能培训为目的的各种教育投资成为市民消费的新时尚,推动教育支出走高,成人教育费、培训班、托幼费等均快速增长;人均文化娱乐支出1140元,增长11.9%,参观游览、健身活动、团体旅游和其他文娱活动支出增长较快。
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构成
表41-47
指    标总量(元)增幅(%)
消费支出165397.60
食品烟酒52196.50
衣着14596.30
居住27763.20
生活用品及服务9897.10
交通通信207312.50
教育文化娱乐服务267312.20
医疗保健8137.40
其他用品和服务5376.80
7.医疗保健支出平稳增长。全年人均支出813元,比上年增加56元,增长7.4%,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4.8%。主要分项支出中,人均医疗器具及药品支出256元,增长11.4%;医疗服务支出557元,增长5.8%。
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平稳增长。全年人均支出537元,比上年增加34元,增长6.8%,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2.9%。其中,人均其他用品支出273元,其他服务支出2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