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4- 01- 07 浏览次数: [ ]

 

     苏北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王 海 燕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江苏民营企业户数连续年排名全国第一。苏北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凭借其后发优势,迅速崛起,发展速度处于江苏领先水平,日益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目前,民营经济已成为苏北工业经济的主体力量、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社会投资的重要构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维护供需平衡、启动民间资本、扩大劳动就业,繁荣城乡市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苏北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

苏北地区包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个省辖市,共40个县(市、区),总面积5.4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298.49万人,分别占全省的53%和43.3%。由于苏北历史上基础差、底子薄,在全省发展相对滞后,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为改变苏北地区面貌,省委、省政府把加快振兴苏北作为重大任务,研究出台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北地区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支持苏北加快振兴,这些政策最终汇集成一本包含71份文件、有33万余字的《江苏省加快苏北发展政策文件汇编》。有政策护航,有苏北5市的奋起直追,苏北经济发展呈现出连年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良好态势。苏北经济发展的活力在民营。苏北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与全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同进退的。中国民营经济起步于个体经济,成长于私营经济,是以私营、个体经济投资、经营为主体,包括股份合作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最适应市场、最具活力的富民经济,其发展经历了沉寂、恢复和发展的曲折历程。苏北的民营经济发展一路披荆斩棘,艰难奋进,经历了同样的轨迹。

1、破冰恢复时期(1978年-1988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结构中基本已经销声匿迹,此后虽曾有过短暂的繁荣和恢复,到1978年全国个体劳动者仅有14万人,私营经济已经完全丧失了合法的地位。1981年6月,《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国营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补充。”这一时期,全国各地由于受文革影响,思想受到禁锢,在经济政策多持保守、谨慎的态度,个体、私营经济的提法仍比较鲜见。1981年9月,江苏省委、省政府颁发《关于发展好城镇集体与个体经营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政府要帮助和集体和个体经营户开辟供货渠道。1984年11月,苏北盐城市委、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改革的意见》中就提出“把乡镇企业从官办模式改为民办”,为盐城民营经济的发展发出了较早的讯号。

2、自由发展时期(1988年-1996年) 1988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等规定载入宪法。取得了合法地位的苏北民营经济迅速复苏。以盐城的射阳县为例,截止到1991年底,该县个体工商户8465户,比1984年增加了5456户。其中个体商业7552户,占全县商业机构总数的75.9%。从业人员9697人,比1984年增加4528人,增长46%。个体工商户商品零售额26117万元,比1984年增长45%,占全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8.4%1992年12月,党的十四大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长期发展方针得以确立。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在中国民营经济法律制度历史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其后,《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发布更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此后,江苏率先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政策,苏北民营经济呈现出自由发展的形势。1994年初,盐城市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包含20条鼓励措施,有效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3、 快速起飞时期(1997年-2005年)。这一时期是苏北民营经济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1997年十五大报告中指明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于1999年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十五大可以说是江苏民营经济开始起飞的里程碑,江苏省委、省政府随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很快,多种所有制经济、股份制经济得到发展,一批集体乡镇企业开始改制为民营企业。1997年12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全省农村个私企业迅猛发展,但苏北民营企业发展较缓慢,发展水平较低,与苏南的差距明显,表现为个体户多但私营企业少。截至1999年底,在全省13.6万户私营企业中,苏北五市只有3.3万户,占总数的24%。在全省167万个体工商户中,苏北约有80万户。2000--2001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若干政策规定,引导乡镇企业向股份合作制、私营经济转化。省委、省政府要求“推进苏北大发展,以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为重点,在制度创新上求突破”,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北发展的意见》。2002年江苏省进一步出台政策“特惠”民营经济:私营个体经济充分享受国待遇,支持私营个体经济以承包、租赁、联合、兼并、参股、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允许私营个体经济控股,鼓励私营个体经济加快进入服务业领域,下大力气解决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私营个体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江苏同时提出“放胆”、“放活”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六放”政策和一系列“富民优先”的方针,提倡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并通过了《江苏省私营经济条例》、《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2003年,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在宿迁调研时再次发出号召:发展民营经济加快苏北富民。2004年, 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制定了民营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即“222”工程:在后5年内重点支持和培育20个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200个超过10亿元和2000个超亿元的民营企业。这一系列务实的政策的出台以及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烈氛围强烈感染了相对比较闭塞保守的苏北地区苏北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极大地鼓舞了苏北民营经济。苏北5市迅速将私营个体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私营个体经济由过去的“边缘经济”,很快发展成为苏北地区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当地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例如, 1997年和1999年宿迁市分别制定了《关于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实施意见》;2001年,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允许宿迁采取比其他地区更加灵活的政策”等规定,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补充意见》等政策性文件;200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着力创造低交易成本和低生产成本的“双低”条件,为私营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保证。同年,盐城市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各类人员和外地资本在盐城创业,允许包括在职人员成为民营企业股东;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鼓励市外民资和回乡返乡以及市内外高科技人才的投资创业活动。由此吸引了一批高学历、高技能的人员加入到民营经济队伍中来。另外提出了放宽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拓展其自主发展空间、加快构建其公平竞争平台等具体意见。该《意见》对盐城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淮安市连云港市也相继出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这一时期,苏北民营经济出现以下特征:规模实力进一步增强,知名企业不断涌现 ;经营领域不断拓展,行业结构日渐多样化;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空间布局逐渐集聚,块状经济特色日趋显现。

4、迅猛发展时期(2005年至今)。2005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强调:“应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其它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非公有经济36条”被誉为“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清除体制性障碍的第一声”。此《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国自计划经济时代沿袭下来的歧视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取向成为历史,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可以与公有制经济主体一样,在同一起跑线上,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年12月,《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问世。据《2005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显示,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达到226.07万户,其中:私营企业突破5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820.4亿元,占全市GDP的34%,个私经济全年上缴税收55.74亿元,吸纳就业人员12.3万人。民营科技企业户均总收入全国第一。而江苏省政府2008年发出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对于发展势头正劲的苏北民营经济的健康运行,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一时期,传统农业大市盐城,民营经济成为全市最大富民工程鼓励全民创业,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平台。2006年该市出台的《关于鼓励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壮大创业主体、拓展创业平台、降低注册成本、加大财税金融扶持等。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政策意见实现了由宏观向微观的转变,更加靠实,更具操作性和突破性,例如,盐城鼓励农民创业,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免收有关税费。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保留编制、职级3年、工资待遇1年,3年后可以辞职创业,也可以回原单位工作。鼓励“凤还巢”创业等。泰州的规模工业全国驰名,可私营个体经济多年来一直是条“短腿”。在全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鼓舞下,市民营经济连续3年以近20%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底,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首次超过50%,实现税收占全市财政收入约一半,私企注册资本也首次超过国有集体企业。总之,苏北民营经济的发展经过三十年的砥砺磨练,已逐步走出困境,进入民营经济发展快车道。

二、苏北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与经验

民营经济是源于民、植根本土的“草根经济”。如今,通过一组最新数据,我们不难看出苏北民营经济从草根经济到半壁江山的喜人的发展态势。目前,盐城民营经济工作、全民创业和提高农民就业率3项主要指标增幅已连续3年位居江苏省前列。2008年,盐城民营经济三项指标增幅全省夺冠,其中,新增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445.63亿元,新发展私营企业18193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4.01万户,新增近20万个就业岗位。到2008年底,全市累计个体私营注册资本达1024.67亿元,累计发展私营企业达54532户,累计发展个体工商户达31.13万户,分别比上年底增长69.43%、44.46%、41.08%,远远高出全省平均增幅,三项指标累计增幅位居全省第一。固定资产民间投资完成891.4亿元,增长36.6%,占全市的79.57%。 2008年,全市新增授权专利1223项,其中发明专利45项,民营经济分别占两项专利80%以上,成为盐城创新的主体力量。2009年一季度,徐州市民营经济完成总产值100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50亿元,工业增加值22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亿元,实缴国地税30亿元,五大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居江苏省第一。同时,该市新增私营个体户数和注册资本绝对值、增幅位列江苏省第一,一季度该市私营个体累计达到24.7万户,注册资本达到690亿元,分别高于全省6.5和4.3个百分点。宿迁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全市民营经济总量在国民经济的贡献份额逐年提高。截至2008年6月末,全市私营个体经营户超过10万家,达100028家

苏北民营经济得以迅猛发展的最关键的原因在于苏北各市认准民营经济为发展快、潜力大的增量经济,不断抢抓机遇,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创造了各具特色的实践经验,激发苏北“后发优势”

1、推行政策激励,壮大创业主体。

盐城市除了制定宏观政策外,政府还推出了系列配套政策。2004年,盐城市启动“50强民营企业培育计划”。2006年7月,政府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印发了《盐城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为全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营造更为优良的政策环境。另外,各相关行政部门还相应出台了系列扶持政策,如盐城市国土局出台《关于强化用地服务支持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为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科学规划用地,加强土地复垦整理,节约集约土地,盘活存量土地,推行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等相关政策。在徐州,党员干部、科技人员、营销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下岗职工、民营企业家被称作创业“六路大军”,掀起了全民创业高潮。苏北涌现出了一批有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发挥了领头雁的重要带动作用。

2、拓宽发展空间,开放创业舞台。

为拓宽民营经济舞台,苏北各市新政迭出,亮点纷呈。淮安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在市场准入上立足于“放”;在企业设立上立足于“松”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企业登记实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在投资产业上立足于“宽”。盐城市政府为民营经济发展合理布局和规划。比如启动建设民营创业园,加强基地建设,满足初创型小企业的需求。在每个省级开发区、重点乡镇工业集聚区建立拥有一定数量标准厂房的创业园,其他乡镇也利用闲置土地建立创业基地。建成的民营创业园不但建有相对集中的标准厂房供小企业承租,同时还配备相关生产、生活、办公等通用型设施,还提供物流仓储、商务办公、职工生活和劳动用工代理、信息发布等10多项“贴身”服务,降低了入园企业的运行成本。连云港服务民企被简洁地概括为“五个一”:“一门办结”“一卡收清”“一次进行”“一视同仁”“一套机构”。 

3、破解发展难题,凸现地方特色。

各市立足本地实际,民营经济走出了各自的特色化道路。盐城市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组织“万人集中免费发证”、“全民创业咨询日”、发展民营经济“百镇千村”帮扶行动等大型活动;开展“企业战略变革专题讲座”、民营经济工作点评会、“外地客商看盐城暨民营经济重大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该市政府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建设,同时积极鼓励各种民间资本和镇村集体资产参与。设立市、县民营经济专项发展资金,市级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县级不少于500万元,对初期创业者和投资不足200万元的私营业主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实行政府“买单”。建立以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9家,发展互助性担保机构51家,为民营企业的资金流转和快捷融通打开绿色通道,有效地降低创业成本,切实破解创业者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另外由同级财政出资设立小企业记账公司,无偿为个体生产者和营销额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建湖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成立后,已经为创业者担保4000万元。蔬菜之乡便仓镇已建立起无公害蔬菜大棚12000座,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专业村5个,辐射和带动20000多名农民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建湖县在“第二届中国城市民营经济活力调研成果发布会暨中国民营经济活力城市峰会”上,荣获“中国民营经济最具潜力县(市、区)”称号。这是江苏省惟一获此殊荣的县份。徐州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着力突出“三个强化”,即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强化园区载体建设、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制定实施“依托资源起步,甩开资源发展”的“三步走”战略,开展“工业创业倍增”等活动;强化园区建设。徐州市还把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作为发展之本和富民之基,力量向主导产业集中,资本向主导产业集聚,政策向主导产业倾斜,着力培育特色,强势扩张实力,各县区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板块。2006年徐州邳州市开展“板材千线扩张”会战,主导产业的崛起形成对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撑,也带动了关联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很好的辐射和集聚效应。徐州铜山县胜阳集团经过20年发展,已成为横跨亚非欧几大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以人造板及木制品生产、销售为主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公司总资产3亿元,拥有年生产规模25万立方米木材加工生产线26条。

南通市根据通政办发[2008]104号《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制定《南通市市区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章程》,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资金链断裂风险,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保障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苏北民营经济发展实践带来的启示

 

苏北民营经济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自身发展过程中的诸多困难和矛盾,比如,如何摆脱苏南模式潜移默化的影响,走适合自特色化道路,政府如何创造更为适宜民营经济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如何保障政策执行到位,如何提高民营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认真反思,从民营经济多年的实践中寻求未来发展的崭新启示,推动其更健康持续的发展。

1、激发后发优势,抢抓战略机遇

目前,苏北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三大重要历史机遇。一是明确划入长三角的机遇。2008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长三角的区域范围由“16城市”扩容至“上海、江苏和浙江两省一市”,苏北5市已由辐射带动区正式划入长三角地区,苏北地区融入长三角、接轨大上海的条件更为优越。二是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要求加快连云港、盐城、南通三个中心城市建设。为苏北连云港、盐城民营经济主动对接,在工业、农业、生态旅游业、海洋经济等产业发展中找准自身定位,谋求新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为苏北更好地集聚要素、整合资源搭建了优质平台。三是承接产业转移的机遇。南方发达地区受土地、资源、劳动力成本、环境等因素影响,正在加速进行产业扩张和梯次转移,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大项目落户苏北共建园区,将有力地提升苏北开发区的建设水平加之,苏北土地资源丰富,苏北地区已拥有陇海铁路、京沪铁路、京杭大运河、数条高速公路和徐州观音机场、连云港机场、盐城机场等骨干通道和基础设施;拥有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539公里。目前,连云港15万吨级航道已基本建成,30万吨级矿石泊位等一批专业化深水泊位已开工建设,集装箱吞吐量跃居全国沿海十大港口的行列。大丰港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并实现了口岸对外开放。苏北交通能源通信条件得到很大改观等。这些均为苏北民营经济的发展积聚了巨大的能量。2008年,苏北人均GDP跨上了1000美元的新台阶,提前两年实现了“十五”计划预期的目标,赶上了全国的平均水平。苏北的投资环境日益改善。因此,抢抓机遇显得刻不容缓。

2、力争扶持项目,落实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

年来,国家对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这些政策这为苏北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好的契机。如财政方面,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开展国际经济合作2008年,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中央财政新增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另外在税收、信贷收费方面,均有具体优惠政策苏北地区要加大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利用好减免税费、出口退税及鼓励出口的新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设计外贸出口的民营企业,稳定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巩固和扩大产品出口市场。当前,为应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国家也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重点项目投资。苏北五市应该组织专门力量调查研究,吃透中央政策精神,把准资兴实情,在认真贯彻的同时,提出苏北符合中央和省提出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投资项目,如抢抓长三角规划,加快沿海开发,带动新兴产业,以这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准入制度与融资瓶颈一直是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掣肘。政府要协调各金融部门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落实好近期中央出台的金融支持措施,推动银行创新信贷机制,鼓励增加对民营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加大财政支持融资担保中心建设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互保联保;推进资本市场融资,探索小额信贷组织的新路子。同时,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有关项目,在审批上应适当放宽条件,在土地、林地、环评、安检、财政、技改、用工、保险等方面对民营经济的投资项目给予支持,制定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引导民营企业融资运作意识的转变,促进民营企业实现企业现代化轨道运作,使企业股权结构得到优化,鼓励其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多方位的产业投资、收购兼并、发行债券、上市等多渠道融资,使民营企业成为资本市场的新生力量。

3、苦练内功,提升文化软实力,培育科技创新能力

苏北多数民营企业家多起步于个体经营者,对商业模式的把握以及对资源配置的高效性没有系统的掌握,对企业组织比较规范的运作比较陌生。这需要企业苦练内功,学习国际经济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加强生产、财务和营销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盈利能力。同时加强企业队伍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和员工素质。摆脱初期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企业产业结构 ,营造企业文化,加强诚信、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吸引各类高端管理人才的政策措施,并应及时收集和发布返乡创业者信息,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实力。

苏北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如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解决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和创新基础薄弱为重点,着力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中小企业集聚,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活力,切实把中小企业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中小企业群体。逐步实现由“中国制造”型转向“中国创造”型的有效转化,需要企业建立创新机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重视对知识、技术和经验的长期积累,培育出核心竞争力,形成持续竞争优势。一是推进中小企业产业优化升级,引导企业进行产业调整、联合重组或转型发展,创新管理制度,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二是推进中小企业建立研发平台,促进产学研联合,加大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

4、实施品牌战略,强化节点产销,结盟形成整体竞争力

苏北民营企业多以中小型为主,规模小,个体竞争力弱。民营企业应积极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产业链的节点进行生产经营,实现“小而专、小而精、专而强”。明确品牌形象,打造知名品牌。如连云港可以凭借港口群发展临港工业,苏北沿海拥有太平洋西岸最大的湿地,接受国际产业的转移与辐射。苏北草虾、龙虾、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四虾”产业销售过百亿元的产业,其延伸产值可观重视产品标准化生产认定,拓展名牌产品的市场空间,加速骨干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大力实施产业集群化战略。增加优势产品的产能,兼并收购,形成行业结盟,构建新的民营企业集群,增强区域持续竞争优势。促进民营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协作配合,加强专业化分工合作,促进区域产业链、产业群的形成。推动企业以资本和技术为纽带,实行强强联合、民外联合等,形成集团竞争优势。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依托比较优势,拓展经营领域,如向旅游服务、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特别要支持民营商业、餐饮连锁、现代物流配送企业以及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等扩大规模,增强辐射力。重点推进经营性的交通、能源、环保产业,以及电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非义务教育和非基本医疗等新兴服务业的开放,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大发展空间。2005商务部出台《关于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苏北地区要创造条件,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5、依法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社会责任

苏北地区政府部门一方面要不断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快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如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信息网络、信用担保、人才培育、创业辅导、行业商会、法律维权、技术创新、管理咨询等。要暂停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和验收,而对各部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和服务职能的落实情况,则要开展全面检查,加快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长效督查机制。要全面清理执法收费部门的执法收费事项,尽可能减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惩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确保民营经济健康有序运行,促进广大私营个体业主奉公守法、依法经营、按章纳税和文明经营;引导民营企业树立社会良知和责任意识,积极投身扶贫济困和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通过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谋求长远发展。

 

该论文入选“江苏省社科界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研讨会”,发表于沿海新论2009年第2期,入选《中共党史论丛》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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