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行动计划的实施和早期党组织遭受严重破坏

时间:2015- 04- 22 浏览次数: [ ]
 

一、土地革命行动计划的提出与实施

1930年6月中旬,由李立三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案,标志着“左”倾错误统治了中央领导机关。7月,中央提出“党的组织在武装暴动时,完全要军事化”。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党、团、工会各级领导机关合并,统一成立各级土地革命行动委员会。根据中央精神,江苏省总行动委员旋即成立,作为领导全省各地武装暴动、总罢工斗争的最高指挥机关。省行委要求全省各地的党、团、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合并,成立各级行动委员会,作为本地武装暴动和总同盟罢工的指挥机关,也是本地区党、团、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同时,号召各地发动工人罢工、士兵起义、农民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

根据省行委指示,1930年7月,淮盐地区实行党团合并,成立淮盐土地革命行动委员会。委员万金培、宋鸿才、王伯谦、宋振鼎、孙耀宗、潘鸿烈等。书记万金培,宋鸿才任职工部部长、潘鸿烈任宣传部长、孙耀宗任军委,计划成立淮盐红军师,以万金培兼淮盐师管区政委。行委下辖淮阴、淮安、泗阳、涟水、阜宁、盐城6县。其后,各县行动委员会也相继建立。其中盐城行委委员有还佩琮、张汉文、骆继乾、唐德芳,书记还佩琮。阜宁县行委书记沈祝唐,但沈在严峻的暴动斗争形势面前,消极不干,淮盐行委遂另调一名姓穆的同志负责阜宁行委工作。

淮盐行委成立后,决定于1930年8月1日在淮盐各县发动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成立红军淮盐独立师,并作出《关于在淮盐地区组织“八一”总暴动的决议》。

为组织“八一”暴动,淮盐行委和各县行委也作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淮盐行委在7月间特在涟水县毛家湾举办培训班,训练暴动骨干分子,指示各县行委派党员到农民协会中活动,成立自卫队和赤卫队,调查暴动区内地主、富农现有武器情况等等。盐城县行委还积极开展国民党士兵工作。在国民军第二十五军进驻盐城后,县行委委员骆继乾、张汉文根据该军欠饷三个月士兵不满情况,发动士兵团结起来进行索衣索饷斗争,结果取得胜利,士兵们领了欠饷,换上了新衣。在斗争中,争取了一个排的士兵准备哗变。盐城县行委书记还佩琮在九区发动农民,并在罗蔡庄、南莘野一带联络了100多名大刀会会员,准备参加暴动。

8月1日,在淮盐行委指挥下,暴动正式发动。口号是:“打土豪,分田地”;“建立苏维埃,建立工农红军”等。农民暴动主要发生在淮阴、涟水等县。在淮盐行委领导人的指挥下,淮涟地区广大党团员、农协会员、赤卫队员纷纷向国民党和地主武装发起进攻,夺取武器。由于众寡悬殊,暴动民众遭到了国民党和地主武装的血腥镇压,很快失败。在阜宁县,暴动的指挥所设于合心镇,参加暴动的农民亦向地主武装夺取枪支,武装自已。王家镇、凤谷村、青沟等处的保卫团枪支皆被农民缴获。因敌强我弱,暴动队伍很快瓦解。

淮盐地区农民的“八一”暴动斗争,是党在这一地区领导和发动的规模和影响很大的斗争。这一斗争是在党内存在的严重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指导下进行的。“左”倾冒险主义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不顾革命的主客观条件是否成熟、暴动的条件是否具备,一昧强调采取激烈斗争手段,以图侥幸取胜,结果导致斗争失败,危害了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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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盐城“双十事件”

在“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方针的指导下,盐城县行委也积极计划组织农民暴动,但终因客观条件制约和主观力量不足,一直行动不起来。1930年10月初,住城区的县行委委员骆继乾、张汉文、唐德芳等研究决定发动进步青年,乘国民党“双十”节提灯晚会之机,秘密散发传单,宣传农民暴动,扩大党的政治影响。

10月9日,骆继乾、张汉文、唐德芳等三人秘密开会,讨论了行动方案,起草了《告盐城人民书》。内容是:革命的高潮已经到来,我们工人、农民要用革命武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成立苏维埃政权,平分土地,“红旗飘飘,斧头镰刀,农民起来,地主糟糕”,“打倒国民党,建立我们的十月革命节。”他们把《告盐城人民书》油印成传单,将一部分于当夜秘密散发到国民党盐城县政府机关、团体、学校的门前。第二天一早,国民党盐城县官员见到传单大惊失色。县党部肃共小组金作屏、顾惠民、陈庭启、胡函东等人慌忙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县长杜炜估计到在当天举行提灯晚会时共产党还将继续活动,遂密令公安科便衣警和政警全体出动,秘密侦查,跟踪追捕。

晚上,骆继乾、张汉文、唐德芳和党员宋景煜、张衍栻以及进步青年胡实秋、王奎宫等再度进行散发传单活动。具体分工骆继乾在李家角、张汉文在市中桥、宋景煜在板桥港、张衍栻在开明桥、唐德芳在水西门分区散发。大家商了散发传单方式:在提灯晚会游行时,利用人群拥挤、跑步或在无路灯的地方迅速散发。

晚上8点多,参加“双十”国庆提灯晚会的人群开始游行,骆继乾等挤在游行人群中,相机散发了不少传单。国民党便衣警察、特务发现传单后,跟踪追查。9点钟左右,在儒学街口又发现了传单。特务警副警长程万里率政务警追踪至县府街头,发现骆继乾在薛家巷正散发着传单,当场逮捕了骆。并从骆的身上搜出了不少传单和用于张贴传单的熟山芋。骆当即被扭送国民党县府关押。至深夜,警察、特务又相继抓捕了唐德芳、宋景煜、胡实秋、王奎宫。张衍栻在散尽传单欲避入叔父张逸笙家时,亦被隐藏在巷内的特务抓住。5人又被押送县府。惟张汉文在得到其在警察局的亲戚的秘密报信后,于当夜避至乡间脱险。

国民党当局逮捕骆继乾等6人后,由县党部金作屏、胡函东、顾惠民和县长杜炜、公安科长熊虎文等组成特别法庭,对骆等严加审讯,并以严刑逼供。企图获取盐城共产党上下组织情况,一网打尽。敌人在得悉骆、唐、宋是盐城县共产党重要人物后,着重对骆等三人进行了刑讯。经过三天三夜的吊打,骆等仅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拒不承认散发传单行动是受何人指示的,也不讲盐城共产党人的名单及组织情况。敌人一无所获,只得以死相威吓,以利相引诱。金作屏分别对三人劝说道:“你年纪轻轻的,又有文化,何必为共产党卖命呢?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还是信仰我们的三民主义吧!古语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你把共产党的情况全部说出来,我保管你受到三大优待:一、无条件释放,立即恢复自由;二、免费升学,自择学校,由政府保送;三、毕业后自择事业,介绍就业……”这些均遭到了骆等三人一致的拒绝,并痛驾金作屏,痛骂他们实行的三民主义是“杀民主义”、“伪三民主义”,国民党是“刮民党”。敌人无计可施,只得呈报省党部,省党部派省保安处处长钱家骧来盐会审,最后将骆继乾、唐德芳、宋景煜、张衍栻、胡实秋解往省府镇江惩处。 

国民党江苏省临时军法会审处再次审讯骆等三人。骆、唐、宋继续大骂国民党政府腐败,坚定地说:共产党领导的工农大众已经起来了,你们的日子长不了!最后,省军法会审处根据国民党的惩治共党活动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判处骆继乾、唐德芳、宋景煜三人死刑。张衍栻虽系共产党员,但因其叔父营救,免于死刑,与胡实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31年2月24日,骆继乾、唐德芳、宋景煜3人被从监牢押赴北固山京矶岭梦滩刑场,途中,3人态度从容,成千上万的群众无不为之感动。一些正义的外国记者也抢拍了骆等3人从容就义的照片,向世界人民报道,谴责国民党当局屠杀革命青年的罪行。骆、唐、宋3烈士均为盐城人。他们英勇就义时,年龄分别是20岁、26岁、19岁。

 

三、党的组织遭受严重破坏

盐城地区党的组织在实施土地革命行动计划过程中,不顾主客观条件,提出了许多不切合实际的过激口号,非但不能起到动员和发动群众的作用,反而严重地削弱了党的群众基础;加之党组织在斗争中过分地暴露了自己,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注意,党的地下组织和革命力量,遭到了国民党的残酷的迫害和打击。盐城党的斗争环境更加恶劣,斗争的开展也更加艰难。在险恶的形势下,各地不少党的组织或遭敌人破坏,或被迫停止活动、或自行解散,党员有的被敌逮捕,有的自行脱离党的组织,使革命遭受了很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盐城县的党组织在执行立三路线之前,有13个党的支部组织,党员70多名,执行立三路线之后,多数党支部或遭破坏,或处于瘫痪状态,能发挥作用的党员仅有五、六人。阜宁县的党组织因受“八一”暴动失败的影响,大部分停止了活动,并与上级组织失去了联系。在盐城县“双十”事件后,国民党反动当局大肆追查地下党组织的线索,破坏党组织,抓捕地下党员,使盐城县委组织遭受严重破坏。正便乡支部在与县委失去联系后,即停止活动;格头股支部的活动被国民党特务发觉后,国民党盐城县县长杜炜责令格头股乡董仇良逮捕共产嫌疑分子。仇良仲派人逮捕了党员吴文郁,押送盐城。吴在盐城受尽折磨,仍坚强不屈,在敌人押送他去泰州途中被折磨而死。党员仇金台、仇良怀、仇金标等被迫避居他乡。其它如水府庙支部、江家庄支部等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也越来越少。在东台县的大中集地区,大中集党小组根据海门县委组织的指示,开展了许多反大中公司压迫和剥削斗争,震动了大中集的反动势力。国民党东台县政府指定九区区长李成溪来大中集侦探。李成溪和大中公司策划,拟逮捕大中集党小组组长谢之屏等等。这一阴谋计划很快被党小组掌握后,党小组遂决定各自回原籍或去他地隐蔽。1930年10月,谢之屏回海门,黄宾娴回到崇明、蔡国芳也回原籍。至此,大中集党小组活动停止,整个东台县的党的活动至此中断。


 

节选自《盐城人民革命斗争史 1919-1949》

           中共盐城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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