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改方针的提出
长期以来,盐城地区与全国各地一样,土地占有极不合理,百分之六十至八十的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中,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贫雇农则没有土地或只有少量土地。如在盐东县的13个区中,大地主每户拥有土地320亩;中等地主每户拥有土地110多亩;小地主每户拥有土地80多亩;富农每户拥有土地60多亩;而贫农每户仅占地不足10亩,人均2.1亩;赤贫户占地约6亩,人均1.5亩;雇农户占地2亩多,人均0.8亩。另还有相当一部分贫苦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足之地。淮安县石塘区鹅钱乡有地主35户,拥有土地601.62亩,占当地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八点四;佃富农(富农的一种,以出租田亩收取佃租的方式剥削农民)28户,拥有土地129.06亩,占当地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二点零二;
佃中农126户,拥有土地127.45亩,占总面积百分之一点九九;佃贫农510户,占有土地137亩,占总面积的百分之二点一三。阜东县长兴乡,地主28户,有土地7169亩,占当地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点三;富农22户,有田600亩,占总面积百分之五点八,中农84户,有1179亩田,占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一点六;贫农384户,有土地l171.7亩,占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一点五;雇农13户,有田41.1亩,占总面积约为百分之零点四;其他53户,有田39亩,占总面积的百分之零点四。东台县土改前共有熟田、草田130万亩,人均约2亩。但占全县总人口的百分之二点三至百分之六点七的地主,却占有全县百分之二十二点九至百分之五十的土地,有的地区地主占地高达百分之八十;而占总人口百分之二十六至百分之四十九的贫农,却仅占地百分之三点一八至百分之十八。
从上述乡的土地占有状况中可以看出,农村中重要的生产资料即土地大多数被少数地主掌握,广大贫雇农是农村的主要生产者,却仅拥有很少的土地。地主阶级依靠占有土地的特权,残酷地剥削农民,不劳而获,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而广大农民则是地主和土地的奴隶,他们终年的劳动成果大部分要被地主所剥夺,过着缺吃少穿的生活,有的甚至被生活所逼,卖儿卖女,背井离乡,谋食四方。1940年10月,苏北抗日民主根据地开辟后,在民主政府领导下,依照党的减租减息政策和政府法令,虽在根据地内实行了“二五减租”、“四六分成”的减租减息运动,抗日战争胜利后,在1946年春,解放区又进行了惩奸反霸和清算斗争,群众生活得到一定的改善,农村中贫雇农的经济地位略有上升,但减租减息只是限制了封建地主剥削的程度,惩奸清算也仅仅使一小部分农民得到少量土地。从总体上看,农村中的封建剥削远未消除,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获得土地,从根本上求得解放。随着国内阶级大决战不可避免的形势,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造成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胜利的深厚的阶级和社会基础,把中国革命深深扎根于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贫雇农中间,就必须把过去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新的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贫雇农的土地政策。
根据各解放区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获得土地,改变自身经济地位低下的情况,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指出国内矛盾已上升为主要矛盾,农民迫切要求清除封建剥削,党必须及时将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要求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环节。根据中共中央五四土改指示精神,在中共华中分局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盐城全区于1946年6月开始广泛进行土地改革运动。
二、土改试点工作的进行
1946年5月28日,中共华中局发出关于《贯彻党中央五四关于土地改革新决定的指示》,要求各地委必须掌握中央土地改革指示的基本精神,彻底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取消解放区残存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消灭封建剥削,实现耕者有其田;通过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从地主手中得到足够的土地。
为了取得土改经验,华中分局选择五分区淮安县的鹅钱乡进行试点,华中分局委员兼民运部部长李坚真率一支工作队进驻鹅钱乡。鹅钱乡有刘庄村、余庄村、董庄村、蒋庄村、贾圩村、赵庆村、岳庄村等几个村,人口3000余,土地6400亩,如前所述鹅钱乡的土地占有状况极不合理,在五分区具有典型性。
工作队深入鹅钱乡后,首先抓了土地分配前的准备工作:发动群众清算地主的剥削帐;动员一些开明地主和富农“献田”;召开群众大会,成立乡、村“斗争果实处理委员会”;登记人口、田亩,划分阶级成份。第二步进行土地分配,先由工作队和斗争果实处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分田标准草案,再由群众结合本村实际讨论修改,然后按照标准在全乡全面展开分田。据统计,全乡3000农民平均每人分得土地约2亩。分田以后,要地主、富农交出旧田契当众烧毁,由得田人、出田人和中间人写定新田契以确定产权,新田契形成后呈送县政府备案,使翻身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鹅钱乡一个多月的土改试点工作,为华中解放区深入贯彻中央“五四指示”,全面开展土改运动提供了典型经验,华中分局书记邓子恢总结了该乡的经验在华中推广,得到了党中央的肯定。
1946年5月,五地委从全区选派了100余名乡村干部参加华中分局在鹅钱乡举行的土改试点总结,学习经验。27日,五地委在淮城孔庙召开地委扩大会议。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共8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中央“五四指示”精神,讨论研究如何在本地区进行土改。会上,邓子恢作了时事报告,曾山作了土改问题的报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央“五四指示”精神,分析了形势,讨论了土改的伟大意义和有关方针政策,明确了土地改革的总任务是:实现耕者有其田,充分发动群众,消灭空白村,为争取和平,反对内战而斗争,讨论研究了土改的实施步骤与方法。6月16日,会议结束时,全体与会人员前往鹅钱乡作实地考察学习。会后,为了切实贯彻地委土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积累土改工作经验,五分区农、青、妇联合会及儿童团部选择阜宁县钱庄乡,联合进行土改试点,经一个多月时间,先后清算出地主土地1021亩,动员富农、中农捐献出土地485亩,分给全乡1037个无地及少地的农民。盐东县委先后派出4个土改工作组到潭北、伍佑、新民、永丰4个区9个村进行土改试点;叶挺县由县委宣传部长戴星明;组织部副部长夏达等组成县委土改工作突击组,在叶挺西郊永仓乡进行土改试点,历时10天,经过清算斗争,地主退出土地4000亩。其它各县也分别选择适当地点进行了土改试点工作。
三、土改运动的全面展开
在土改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先后召开了土改工作会议,部署土改工作。中共华中分局、五地委也派出大批干部到各县,汇同各县组成土改工作队,分赴各区乡指导、开展土改工作。土改过程大体分四步进行:
一是广泛宣传五四土改指示,教育群众,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各乡村的农民联合会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土改工作队的指导下,广泛向农民宣传土改的目的、意义和政策,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实行土改是贯彻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总路线的重要革命措施,是一场伟大的政治革命;只有实行土改,实行耕者有其田,才能铲除国民党反动派的社会基础,消灭剥削制度,使广大农民彻底翻身作主人。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党的土改政策,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打击地主,采取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办法。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土改政策,发动群众讨论,划分阶级成份,确定斗争对象。
二是发动群众诉苦。通过发动贫苦农民吐苦水、挖穷根,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培养积极分子,组成以贫雇农为骨干的“翻身委员会”,领导土改工作。
三是对地主进行清算斗争。各乡村分别召开贫农、佃农、中农会议,以农会、妇联等群众团体会员为主要骨干,召开清算斗争大会,迫使地主、富农退出田契和多余的土地,并将清算出的土地分给无田或缺田的贫苦农民。
四是进行总结,提出努力发展生产、兴家立业、保田、保家、武装翻身农民等口号,以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的阶级觉悟。各地在实施土改的过程中,为了避免过早地刺激反动派,不公开对外宣传耕者有其田,公开的口号仍然是算账、减租。注意争取与团结农村中百分之九十二的劳动群众,确立打击极少数恶霸地主的原则,对一般地主只要他们拿出土地,就不采取斗争方式;对作为政府干部家属或亲属的地主,则劝说他们拿出土地;对开明士绅,采取仲裁调处办法;对工商业资本家经营的工商业不予侵犯;同时做好农村知识分子和城内自由资产阶级的工作,争取他们不反对党和人民,至少保持中立;对地主的爪牙、走狗尽量采取教育改造的方式,让他们到群众中去反省;中农数量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五点四,对中农的土地不予侵犯,对于富农也不过份打击。
为了保证土改斗争的顺利进行,并在土改中严格执行党的土地政策,在土改过程中,五地委先后发出许多指示。7月25日,地委根据各县开展运动的情况,向各县、区委发出一封信,指出:在地少人多的地方,单从地主手中拿出土地,达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目的是困难的。为解决这个问题,不少地方不仅已拿出富农的出租土地,而且也分出其自耕土地的一部分,个别地方如阜宁、淮安等县还将富裕中农超出一般中农的部分土地拿出来。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地区,在得到广大贫雇农坚决要求,又得到大多数中农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劝说富农和富裕中农适当让出一部分自耕土地,但不能普遍侵犯中农利益,必须把富裕中农与一般中农分开;富农和富裕中农多余的土地拿出后,一般应保持其中农的生活水平,以争取他们不与人民对抗。
7月30日,地委对县、区委在领导上存在的问题,又作出指示:第一,不要不分地区、不分对象、凡是富裕中农多余土地一律拿出;第二,不要单纯看到力求其平一方面,还要看到争取绝大多数的战略方针;第三,对富裕中农土地,在一般情况下还是不应该动,特殊情况下,如超过百分之十五,这就值得很好考虑,不注意争取百分之八十五以至九十的绝大多数是不行的;第四,对富裕中农中新出现的富农,也不应当以一般老富农看待,对他们的自耕土地,亦不应该动。
8月15日,地委对土改中出现的问题又作了补充指示:第一,不管是在可以实行拉平的地区还是不可实行拉平地区,绝对不能侵犯中农利益;第二,即使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地方,对个别富裕中农不得不侵犯时,也不得超过百分之十;第三,对秋粮分配应采取两利政策,得田人和出田人可对半分,或四六分、三七分,出田人可多得一些,但如果出田人是富农,则秋粮应大部或全部给得田人;第四,对土改中表现好的积极分子,应把他们提拔到领导机构中来,把成份不好的干部撤换下来,使领导成份更加纯洁。
至8月底,五分区土改告一段落。通过这一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极大地削弱了农村中的封建剥削制度,初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全区共清算出土地3372900亩,得田人口约200万人,约占总人口百分之五十五左右;出田人口约50万,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五。全区各类地区贫雇农每人得田:水田地区1.5至2亩,旱田地区2.5亩,草田地区6亩,碱薄田地区5至9亩。
两台地区从1946年夏起,也掀起了深入的土改运动。7月上旬,中共华中一地委召开地委扩大会,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开展土地改革的“五四指示”精神,部署了全分区的土地改革工作,两台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迅速展开。其时,国民党军已大举进攻苏中,著名的苏中战役已经打响,处于苏中北线的两台地区形势日益紧张。在战争即将到来之际,东台、台北县委对本县的土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其大体步骤为:第一步为普遍宣传发动、试验阶段,即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土地政策、土改方针,并组织在小范围内进行土改试点,总结经验,以便由点到面,全面展开;第二步为清算阶段,即成立土改小分队,分赴各区乡,建立土改领导工作机构,查明土地占有情况,然后分别对象应分得或应没收或献出多少田;第三步为确定产权即平分土地阶段。至8月下旬,两台地区土改工作胜利结束。在土改斗争中,两台地区党和政府根据自卫战争迫在眉睫、农作物即将成熟、广大群众急切要求分得田地、收获粮棉等情况,先后召开了区书联席会议,作出多项关于搞好土改的紧急指示,提出“快分、快收、快耕”、“分田秋收,快分快收”、“前方打仗,后方分田”等口号,放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自己动手分田,并召开贫雇农积极分子大会,启发其诉苦,提高了广大穷苦农民的阶级觉悟,造成了拿田、分田、得田合理的气氛,加快了土改工作的步伐。至8月27日,东台县土地分配任务全部完成,台北县的583个村有532个村完成了土改,确立了贫苦农民在政治、经济上的优势,使农村阶级关系起了根本变化。如台北县总人口为293058人,总田亩182.4761万亩,出田人口60863人,原占有田93.279万亩,土改后,有田亩427780万亩;进田人口为17.4801万人,原有田47.0547万亩,土改后有田108.3384万亩。从中可看出:土改前,占全县总人口百分之二十点七六的地主富农占地百分之五十一点二,而占全县总人口百分之五十九点零四的贫雇佃农仅占全县土地的百分之二十五点八七;土改后,贫雇佃农人均占有土地6.2亩,地主富农人均占有土地7.03亩,基本上达到了“力求其平”的要求。
在土改进行过程中,由于备战任务紧,时间紧迫,加之缺乏土改工作经验及党内存在的“地富思想”等原因,整个盐城地区的土改工作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清算地主土地不彻底,中农的利益受到侵犯,贫苦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未能完全满足,一些干部和积极分子得田较多或得好田过多,对地主富农的清算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斗争不力或斗争扩大化现象等等,遗留下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以后的土地改革复查时期逐步得到了解决。
土地改革是农村中土地关系和阶级关系的一场深刻革命,它彻底摧毁了农村中几千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的基础,将广大贫苦农民从封建生产关系束缚下解放出来,并髙度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热情,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土地改革斗争的进行也使广大农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阶级教育,提高了他们的阶级觉悟,使他们懂得跟共产党走有奔头,只有组织起来穷人才能翻身解放,这也大大增强了广大农民保田保家、保卫胜利果实的信心和决心。因而,土改初步结束前后,翻身农民纷纷参加农会、妇女会、青联会和民兵组织。仅盐东一县在短短几个月中就发展农会会员24167人,妇联会员13480人。农村中的党组织也得到发展,盐城在土改中新发展了312名党员。所有这些,都为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奠定了雄厚的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
节选自《盐城人民革命斗争史 1919-1949》
中共盐城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