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24日)
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院行社,盐城军分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单位对知识分子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市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加之过去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对知识分子存有偏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还未真正形成,许多单位存有“本地人才用不好,外地人才留不住”的状况,个别单位甚至还存有歧视、排挤、压制知识分子的现象,致使许多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这是我市当前急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为了切实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进步,实现经济上水平、上效益的战略转变,现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盐城经济社会发展中施展才能
1、确立知识分子在决策中的重要地位,鼓励知识分子为各级领导当好参谋,为振兴盐城献计献策。坚决纠正把科技人员单纯当成“技术员”的错误看法和做法,既要在处理具体技术问题上依靠知识分子,更要在讨论制定战略和在各项决策中发挥他们的参谋作用。各县区委以及各单位都要经常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有关重大社会经济决策要请有关方面的行家讨论。各工厂企事业单位的新上项目、技术改造、设备引进更新等重大决策,都要经有关专业的科技人员充分论证评估。对他们负责或分工的那部分工作,凡在职权范围之内的,都要放手让他们干,不要乱加干预,更不能把他们当陪衬。各工厂企业的管理委员会要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参加,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决策中的作用。
2、认真搞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各级领导要明确职称改革的核心,是精心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充分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各单位要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好,严格执行政策,坚持质量标准,切忌滥竽充数,坚决防止搞不正之风。通过技术职务聘任,真正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多作贡献。
3、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解决知识分子吃“大锅饭”的问题,做到以能定位,论功行赏。各科研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科室要制定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把实现目标取得的效益同科技人员的个人报酬尽量挂起钩来。企事业单位可以把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张榜公布,明确奖励标准,完成后公开兑现。对其它不同岗位上的科技人员应根据担负的不同工作制定责任制,每年底要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记入科技人员档案,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各种责任制的制定要适合技术岗位和知识分子的特点,不要用一种模式到处套用。
4、对有重大贡献的知识分子要实行重奖。鼓励各条战线上的知识分子面向经济建设,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革新、新品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市、县、区都可以在地方机动财力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科技奖励基金,奖励有贡献的知识分子,今后每年评比奖励一次。根据各人的科技成果,评出奖励的等级,除上报国家和省表彰奖励外,市里也要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晋职,发给奖金、授予光荣称号。全市每年还要评出20个左右拔尖人才进行重奖。奖励条件和评比办法由科委和人事局制定具体细则,报市政府批准后下发各地执行。
二、用活科技人员,鼓励更多的人到基层、到乡镇企业搞技术开发
1、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在职科技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以调动、留职停薪、退职等方式到农村承包、租赁、领办乡镇企业,兴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贸易机构,创办中小型企业和服务组织,开发滩涂、荡滩以及从事养殖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一些青年科技干部,也可以轮流到农村和乡镇企业锻炼,搞技术承包、技术开发,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应聘到乡镇企业的科技人员,编制、户口、行政关系不变,工龄连续计算。允许他们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取得合法收入.允许一些能带领群众致富的科技人员自己也富裕起来。
2、提倡在职科技人员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不侵犯本单位经济、技木权益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问搞兼职活动,包括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以及充当“星期日工程师”等。业余服务和兼职的报酬,原则上归本人;使用本单位设备、技术资料和占用工作时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一定管理赞,收费标准和分配办法按市科协和财政局[1986]36号文件精神执行。
3、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技术推广机构及其它事业单位,采取技术转让、技术入股、领办、承包、联营等方法与乡镇企业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其优惠条件按苏政发[1986]107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联合组织可以在联合各方确定的技术开发项目正式投产后两年内,从新增利润中税前提取百分之五,继续用于专项技术开发;联合后的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可从技术转让所得中提取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用于奖励直接从事研究、开发该项技术的人员,并可免征奖金税。奖励费用由银行根据合同文本和当地科委出具的证明支付。
4、充分发挥离退休的科技人员的作用。鉴于我市人才奇缺的状况,对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所在单位报请市或县区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但不得担任行政领导职务。
鼓励离退休的知识分子、技术工人,在自愿的原则下应聘到需要的单位帮助工作,特别是到乡镇企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报酬可由用人单位和本人商定。原离退休费照发,并继续享受规定的生活待遇。应聘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聘用单位应按本单位人员待遇负责妥善处理。
鼓励离退休的科技干部(包括懂得技术或熟悉业务的离退休的党政干部)兴办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组织以及充当技术经纪人,为乡镇企业引进技术、引进人才,为振兴盐城经济发挥余热。他们在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效益中提取一定的服务费是合法的,但要履行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5、科委、科协、乡镇企业管理局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为科技人员兼职活动和离退休知识分子发挥作用牵线搭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解决有关问题,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通过办好技术市场,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留住人才
1、凡人才急缺的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要继续采取更优惠的措施招聘引进人才。其优惠条件,除家属子女户口农转非按省政府 [1986]145号文件执行外,其余继续执行市政府[1984]1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引进人才做好服务工作。在技术职务聘任上给予优先,凡外市符合条件的待聘人员,愿来我市长期工作的,经试用和考核合格可以正式聘任。
2、落实对过去招聘人员的优惠条件,凡当时允诺的要一律兑现。少数单位从高工资类别的地区招聘的人员,保留原工资级差(指地区差)的优惠未实行的,要予以补办。要经常过问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凡能解决的都要帮助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主动说明原因。特别要尊重、信任、理解他们,不要把他们当外人。要支持他们的工作,以客观的态度评价他们的成绩,不能以“万能博士”来要求他们,不要把对他们的优惠当成“恩赐”,以此来乱压任务,更不得讽刺、刁难。今后如有类似事件发生,各级党组织和政府以及科技、人事部门要认真查处。
3、采取多种途径吸引外地科技人员来我市短期工作。可以采用借调、兼职、项目招标承包、当技术顾问等方法吸引外地科技力量。对短期应聘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可享受生活补贴和所在单位奖金,除原工资外,可视其贡献大小发给一定数量的补贴和奖金,中级职称的每月二百元左右,高级职称的三百元左右。有突出贡献的,经主管部门批准,还可以给予重奖。同时要妥善解决好他们的食宿和医疗、交通等方面的生活问题。
4、做好长期在我市的客籍知识分子的工作。五、六十年代外市支援我市的客籍知识分子,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他们把青春献给了盐城,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要特别尊重、关心和爱护他们,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子女上学、就业已成为客籍知识分子最关注的生活问题,要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优先解决。他们的子女符合招工条件而未就业的,要优先录用。对成绩较差的也可安排适当的工作。劳动部门要作为一项任务,每年检查一次。他们的子女在工作岗位上要求报考电大和其它形式学习的,所在单位要放宽对他们工龄等条件的限制,在时间、学习费用上予以照顾。对身边无子女的,要帮助安排调进一个子女就近工作。
5、凡来盐工作满三十年的客籍知识分子,在今年国庆节由市政府发给荣誉证书,以表彰他们在盐城作出的贡献。对这些人员每二年可以享受一次探亲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他们中长期在农村工作的公办教师,且年龄已到五十五岁以上(女同志五十岁以上)的,有可能的要逐步安排到县城或县城周围的乡镇工作。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客籍知识分子,主管部门可以分期分批地组织他们参观盐城的经济社会建设情况和重点工程,以使他们了解盐城,热爱盐城。对已到离休、退休年龄的客籍知识分子,要求回原籍安度晚年的,原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力帮助联系,以满足其要求。对愿意留在我市的,要在住房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四、积极开发人才,充分利用各种闲散人才
1、充分发挥“五大”毕业生的作用,要多渠道多形式地用好这些人才,要鼓励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专长。对其中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的,人事部门应尽量同有关单位协商,予以合理安排。鼓励他们支援乡镇企业和街道企业。对其中属城镇定量户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好,有技术特长,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原非国家干部身份的,今年应聘到乡镇企业的,试用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录用为国家干部,录用者须为乡镇企业服务六年。受聘人员享受同等学历 (即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待遇,原工资高于定级标准的保持不变。办理干部录用手续后,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录用干部定级标准执行。
2、对乡镇企业(包括乡镇建筑业和农、副业及其它行业。下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精神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限额,可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状况,经县统一平衡后由乡镇确定。对他们的考核重点应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也要考核是否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后,所有制性质不变,其技术职务和所享受的待遇,只在聘任单位内有效。
3、要花大力气办好农村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中心,培养农村各业生产经营所急需的人才。各乡镇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条件有选择地开办各种专业技术学习班,如经济管理、机械、化工、电子、建筑、缝纫、畜牧、水产、林木、蚕桑、菌种、植保和农产品加工等专业,对农村的高初中毕业生,要组织他们学习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成绩优秀的可以选放到各种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去,以充分支挥他们的作用。
4、要继续鼓励干部、工人、农民以及各行各业的人员自学成才,这是加快培养人才和提高全员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各单位都要鼓励、支持自学,为自学者提供必要的条件。凡通过各种途径自学,经权威部门考核认定,达到相当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均可参加各种技术职务聘用,并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五、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学习条件,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l、各单位都要十分重视提高知识分子的业务水平,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学习进修条件。要根据需要和可能,有计划地送他们到高一级的单位去进修。要鼓励科技人员从事各种学术研究活动,尤其要注意培训青年科技人员,鼓励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争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2、新分配来的大学生,工作表现好,按上级有关规定,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研究生,但报考不得超过二次。对考上代培研究生的,要在我市有关单位服务十年后方可流动;考上国家招生计划之内研究生的,欢迎毕业后回到我市工作。
3、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要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鼓励在学术上交流、竞争。凡有条件的要采取召开学术讨论会等形式,对本单位和社会上的一些技术问题和学术问题进行讨论,对优秀论文,要给予表彰鼓励。这不仅能解决一些技术难题,而且使大家在学术上互相交流、提高。
科协、社联、文联等群众学术团体,要加强对所属各个学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学会开展学术交流、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术进步的作用,有条件的学会可召开一些学术讨论会,交流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市、县、区有关部门要为知识分子的学术研究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把他们的学术研究活动引导到振兴盐城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上来。
4、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对科技人员从事工作、生产、科研所必需的设备和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根据财力的可能,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
六、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知识分子工作,扎扎实实地为知识分子办实事
1、从坚持三中全会路线的高度,深刻认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战略意义。在改革、开放、搞活中进一步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盐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领导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轻视科学技术、轻视智力开发、轻视知识分子的错误思想和行为,自觉地把这项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抓紧抓好。各县、区委每年都要召开一次知识分子工作会议,检查总结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在各县区、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和县、区政协委员中,要增加知识分子的名额,为他们参与管理和决策提供条件。要向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宣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方针,坚决纠正压制人才、埋没人才甚至打击人才的不良倾向,真正使全社会都能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
2、进一步重用知识分子。要把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为盐城经济上水平、上效益和促进社会进步作贡献。既要继续把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符合“四化”条件的优秀知识分子选拔到各级领导工作岗位上来;又要对知识分子用其所长,鼓励适合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充分施展才能。进一步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只要有真才实学,掌握了一定专门知识,有实际工作能力的,都要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而重用。
3、继续解决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凡是具备条件,本人有要求的,都要及时讨论、考察,报党委批准。在这个问题上既要防止降低党员标准,又要防止求全责备,把优秀人才关在门外。
4、要重视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应当明确,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把负载着的技术和知识贡献给祖国、贡献给人民当着最大幸福和满足的,他们为四化建设尽责尽力,辛勤工作。但是也要看到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人仍存有轻视实践、文人相轻、相互嫉妒等弱点。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他们,经常和他们谈心、对话,引导他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走又红又专的道路,遵守职业道德,发扬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鼓励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尊重,造成一个民主、团结、融洽、活跃的气氛和使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让知识分子感到心情舒畅,积极地为盐城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