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结束土改

时间:2016- 12- 05 浏览次数: [ ]

  抗日战争胜利后,盐城作为革命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铲除了反动政权的社会政治基础。但在解放战争时期,一些地方因国民党军队的占领和地主、还乡团的反攻倒算,许多分得土地的农民重又失去土地。盐城全境解放后,全区土地占有情况形成三种类型。一是老区。这类地区经过深入的土地改革和土地复查,相对比较稳定,但老区广大农民渴望确定产权,安心生产。二是恢复区。这类地区曾实行土地改革,但解放战争期间又被敌占,土地关系比较复杂,加之基层党组织不纯,群众觉悟低,封建残余势力拉拢干部,造谣惑众,威胁群众,倒田倒租,倒卖土地,不断破坏与非法侵占农民既得的土地财产等,有待进行土地复查,确定产权。三是新区[① 所指不是“新解放区”,而是指未建立稳固的人民政权的地区。]①。这类地区主要处于沿海垦、灶区,人口分散,人数不多,因多方原因,没有进行土地改革,须进行深入的土地改革。据统计,全区共1337个乡(除城镇)中,属恢复区的800多个、新区5个。因此,较之全国各新解放地区,盐城地区结束土地改革的任务艰巨,主要是解决恢复区的土地“悬案”和新区的土地改革,而巩固老区民主革命时期土改运动成果的任务相对较轻。1948年2月,华中工委在耦耕堂召开土地工作会议,部署验收结束土改工作。1948年夏至1949年春,工委工作队在滨海县分3批进行试点,先后完成张集、黄圩2个区共21个乡的土改验收工作,同时在上冈、冈东分别召开南4县(射阳、建阳、盐城、盐东)、北4县(阜宁、阜东、滨海、涟东)结束土改扩大会议,县、区、乡干部1700余人到会,学习、掌握结束土改工作的政策和做法。

  盐城地区属于老区类型的有532个乡。这一地区土地上存在的问题已经不大,采取一般不动的方针,个别不合理的进行适当的调整,并做到基本上结束土改工作,凡已颁发土地证,确定地权的地方,主要工作是恢复与发展生产;已分配土地但还没有颁发土地证的地方,其主要任务是确定产权,发放土地执照。结束土改的具体步骤是通过当地组织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有步骤地解决方案所涉及的问题,然后召开群众会议再度征求意见,公布结束土改方案,最后按照章程填报申请书,经审批后颁发土地执照。盐城的老区土改结束工作进展得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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