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习俗·回门

时间:2017- 12- 28 浏览次数: [ ]
  婚后第三日 (亦有七日、十三日甚至一月),新郎陪新娘回家探亲,谓之“回门”。这虽是婚嫁的尾声,但这一礼节却不能少。据传新婚媳妇为“红人”,不能去邻居家走动, 去了会红光四射容易引起火灾;也不能随便去娘家,未回过门的姑娘将与嫂嫂相克,是不吉利的。只有回过门这一禁忌才彻底解除。盐城“回门”这一礼节,各地做法也稍有不同。

  西乡水网地区,婚后第三天, 由新娘的哥哥或弟弟撑船迎接,新郎则备枣子、果子、 肉、鱼四式礼随船至岳父家,女家设宴接待,称“回门酒”, 日落前回婆家,不能在女家过夜。对男方带来的礼物,必须原物退回,并增加糕和粽子,预祝“高中”。

  城镇富家子弟,结婚的第三天,女家派轿子迎新夫妇回门,女轿在前,男轿在后。女家设筵款待新婿,大会亲。凡女家亲戚中送礼物至男家做朝的,新婿都要登门拜谢。午后, 男家命轿接新人回家,男轿前行,女家准备酒筵一席, 随送男家。次日新夫妇再去女家谢酒,又盘桓一天。婚礼后,新郎对各贺客均造门道谢,后以送帖代替,但帖上仍写“踵谢” 二字。 民国20年以后,逐渐将分朝的仪式放在吉期当晚举行,称为一天圆, 回门逐渐改为新婚的次日,男家在结婚数日后或一月后,请女家眷属会宴,称为会亲。同时男家要以礼物馈赠媒人谢媒,其中通常有茶叶、酒、糖、衣料等。

  旧时,沿海地区少数移民, 回门时,媒人也陪同前往吃最后一顿酒。新婿须备猪脚、肉圆、鸡蛋、鲜鱼等拼盆为礼物,另有馒头、糕点、烟酒等。女家设宴待客,称“回门酒”。新女婿拜见女家长辈,受“见面钱”。新婚夫妇于当天日落前赶回。十二朝,新娘独自回娘家,住两天,称“小满月”。一个月后,新娘再回娘家,住三天以上,称“大满月”。

  现时婚嫁一般用小轿车、摩托车嫁娶,迅捷、便当,大部当日下午即回门, 在娘家连吃三遍茶, 即圆子茶、果子茶、枣子茶,不吃饭, 即上轿车回婆家。称为“连朝滚”。婚后一月内夫妻天天晚上在新房内住,禁忌空房。满月后,新婚夫妇,再备些简单礼品回娘家,女家则设宴款待。

  一般婚姻过程,从提亲至回门就算完成了。

  旧时,县内回民遵循伊斯兰教规,严禁与异教徒通婚,婚姻范围很小,近亲婚较多,影响后代体质。 回族人民的婚礼, 由阿訇先讲做人的道理,次念《古兰经》致贺,继向参加婚礼者抛撒糖果,然后新人进入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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