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习俗·拜堂

时间:2017- 12- 28 浏览次数: [ ]
  花轿入宅,结婚仪式开始, 鸣炮奏乐, 点燃花烛,在厅堂“拜堂”,在礼宾司仪的指导下,新郎新娘手拉红绿牵巾,行一跪三叩头礼,一拜天地(即堂前的神像)、二拜公婆、三是夫妻互拜(也有二拜祖宗<祖宗牌位>、三拜公婆, 四夫妻互拜)。拜毕, 新娘由伴娘搀扶, 走出大门,至厨房门前的恶水缸(存人剩饭菜的陶制容器)边, 由办菜的厨师拿着火叉(烧灶用的铁棒),边搅边喊好, “恶水缸边走一圈,养个儿子中状元”, “恶水缸里饭菜稠,养个猪子大似牛”。这是盐都的特殊风俗,意在对新媳妇进行节约教育,生活好了,不能浪费剩饭剩菜,可以用来喂猪,发家致富。搅过恶水缸,新娘随花烛送人洞房,男女双双坐床沿,或坐在一对杌子上,称“坐富贵”,新郎用秤梢挑去新娘面纱,寓意“称心满意”。看新娘时,与新娘肖相犯冲的不准人内,丧偶的男女也不能进房,先是公婆看,接着是近亲长辈看,每人要把喜钱,称之为“见面礼”,再是全福人看,是后是一般人看。看时伴娘点燃一个浸油的红纸捻, 照看新娘说“请新贵人高升” (站起来),接着说喜话“点上红纸捻, 照照新娘面,今年吃喜酒, 明年吃喜蛋” (生子)。

  辛亥革命后,一度废除封建旧俗,提倡“文明结婚”,但仅限于城内少数知识界青年,未能在城乡推广。这些人结婚,新娘不再用面纱和红绿牵巾。婚礼开始,新郎、新娘、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和来宾先后入席,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并用印(即盖章);新郎新娘相互三鞠躬;证婚人、主婚人和来宾代表致词;最后,新郎和新娘一一鞠躬致谢。礼毕送入洞房。解放初期,通过婚姻法的贯彻执行,全县城乡逐步废除了旧有的封建性繁文缛礼,拜堂仪式已逐步简单化, 即仅穿婚纱,不再用盖头和牵巾, 去掉了一跪三叩头的陋俗,而代之三鞠躬。一些党员干部结婚仪式提倡革命化,婚礼一切从简,几乎是两个铺盖合并,办一两桌酒,发几把喜糖。60年代后,不少青年流行新式结婚:一是茶话结婚, 由双方家长,或朋友主持,单位领导、 同事、朋友和介绍人参加,备有茶水、糖果、香烟和瓜子, 围桌谈笑,不办酒席,新婚夫妇介绍恋爱经过, 热闹一番。二是旅行结婚,新人赴苏杭等地,也有的去北京、北戴河风景区欢度蜜月, 双方不办酒席只发喜糖;三是集体结婚,一般由公社(乡)主办,几对新人同时举办婚礼,领导讲话,新人发言,群众祝贺,热闹非凡。集体结婚仪式结束,回家设便宴招待长辈,发喜糖招待来宾。此种形式的结婚,一般选择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佳节。1982年1月30日,盐城县县直机关1 0对新婚夫妇,在县政府大会议室举行集体结婚,副县长主持婚礼,团县委书记致贺词。礼毕, 演出文娱节目,新郎新娘, 唱歌跳舞,热闹非凡,然后赴招待所餐厅就餐,每家不超过5桌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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